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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社署在調查一宗涉嫌詐騙綜援的案件期間,停止向事件中的家庭發放綜援,被法官批評涼薄及不合理。社署解釋指,一般情況下會繼續發放綜援金。有學者認為,社署在調查期間,應對其他合資格家庭成員繼續發放福利。
社署在一宗涉詐騙綜援案件調查期間,停止向涉案家庭發放綜援,令一家只能夠靠女被告每月工作所得的1,600元過活。法官批評社署政策涼薄及不合理,要社署進一步解釋。社署發言人表示,對於仍在調查中的涉嫌詐騙綜援個案,一般情況下,會繼續向有關受助人發放綜援金。而發言人稱,社署現階段不便就案情作詳細評論,但會向法庭澄清有關事實。
港大社工學系教授周永新表示,社署署長有權停止向犯事家庭成員發放綜援,但不能夠影響其他沒有犯事的成員,「這是香港巿民的權利,不會因家庭成員犯事其他人受累,這情況應不存在的」。另外,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表示,雖然在制度上,社署會對懷疑個案停止發放綜援;但應該在調查期間,同時引入社工了解實際情況再作決定。而關注綜援檢討聯盟組織總幹事歐陽達初認為,社署即使向涉嫌個案停止發放綜援,但有責任向其他合資格成員發放其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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