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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男子抱住兩歲的幼童駕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網上流傳一段短片,內容為一名男子駕車時抱著約兩歲的小童於膝上,還在行車期間讓小童轉動�蜇L。警方發言人指出,根據短片顯示,相信有關人士已干犯道路交通條例,呼籲市民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作出跟進。根據香港法例,兩歲或以下的兒童乘坐私家車前座時,必須用認可束縛設備將身體扣緊在座位上。有教車師傅指出,倘由未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人士操作汽車,有關第三者保險將會失效。
該段長約1分50秒、名為「頭文字B」的短片,近日在網上熱傳。片中所見,一名男子正駕駛私家車,一名年約兩歲的兒童則坐在他的大腿上,小童雙手放在�蜇L上,不時大力轉動,該名男子期間曾多次放手讓小童操控�蜇L。一名女子在後座拍攝,不時輕聲提醒兩人小心駕駛,但未有阻止。短片末段,小童一直坐在男子膝上「駕車」,直至停車泊位,之後男子任由小童參與泊車過程,自豪地說:「泊車,泊車,可以了……很有型似的,小心,可以,完成了,停。」
根據本港法例規定,兩歲或以下的兒童乘坐私家車前座時,必須使用認可束縛設備將身體扣緊在座位上。運輸署的網頁亦列明,前座乘客不應抱著兒童,或者讓他們坐在大腿上,以免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兒童可能會被拋出車外,或者被夾於乘客與車輛的儀錶板之間,為安全起見,應該安排小童坐在後座。
有資深教車師傅指出,如果私家車由沒有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人士操作,第三者保險將會失效。他又指出,該名男子的行為或違反交通條例,不單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一旦遇上交通意外,後果不堪設想。亦有教車師傅表示,駕駛期間若發生意外,司機位氣囊彈出,坐在男子大腿上的小童肯定首當其衝受到撞擊,後果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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