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7年4月1日零時實施。提速列車最高運行時速140公里;全國鐵路旅客列車旅行速度由1993年的時速48.1公里,提高到時速54.9公里。
2、1998年10月1日零時實施。快速列車最高運行時速160公里;全國鐵路旅客列車平均旅行時速55.2公里。
3、2000年10月21日零時,在隴海、蘭新、京九、浙贛線實施。初步形成了覆蓋全國主要地區的「四縱兩橫」提速網絡。全國鐵路旅客列車平均時速達到60.3公里。
4、2001年10月21日零時實施。全國鐵路旅客列車平均旅行速度達到時速61.6公里。
5、2004年4月18日零時實施。幾大幹線的部分地段線路基礎達到時速200公里的要求;全國鐵路旅客列車平均旅行速度達到時速65.7公里。
6、2007年4月18日零時實施。是在京哈、京滬等既有幹線實施的時速200公里的提速,部分有條件區段列車速度可達250公里。 ■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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