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暴亂的成因是甚麼?從政策層面看,也許是政府的緊縮政策不得人心;從社會學角度看,也許是貧富懸殊、種族矛盾帶來的社會分化。但從心理學上看,或許是8月的炎夏似火,一群躁動的年輕人,潛意識裡的貪婪、惡暴被點燃,人人紅了眼睛放火、搶掠,迷醉的眼睛直把一座大城市當成一個原始森林……
騷亂中的暴徒以年輕人為主,不少人一直奉公守法,自己也未料想到竟然會成為騷亂一分子。一個偷去一台電視機的女學生,被警方拘捕後抱頭痛哭,她的母親甚為不解:她根本不要甚麼電視機,為甚麼她要這樣做?
答案是:她以為在那一個時刻自己是不用負責任的。事實上,自英國聯合政府上台後,公共開支銳削、大學學費猛增,多個地方已曾出現暴亂事件:保守黨總部被搗亂,王儲查爾斯座駕也被圍攻,等等。這些騷亂中,警方沒有大肆追究,年輕人以為只要人數夠多,聲勢夠大,便不用負刑責,便等於到了另一個時空,人世間的法律制約、道德規範全不適用。
當身旁的暴徒無所不為,放火搶掠的行為成為一種誘惑,旁觀的人也蠢蠢欲動,甚至深怕自己「錯過」唾手可得的「戰利品」,哪怕是一瓶蒸餾水、一支潤唇膏,以及錯誤罪惡的快感。這其實是一場超大規模的「抽水」行為。
直到警方終於強硬執法,參與騷亂的年輕人一一被捕,紛紛拉高衣衫遮掩面部,才全部恍如《聖經》裡的夏娃,忽然明白了自己的醜陋。騷亂從來就像一場瘟疫,但一個社會到底是因此多了抗體,還是更為一沉不起、病入膏肓?這恐怕是整個歐洲社會所要思考的嚴肅課題。 ■張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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