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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富商X先生遭酒吧女郎恐嚇勒索約1.4億元案續審,X昨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自從遭被告拔刀指嚇後,令他精神崩潰大病4個月,心臟曾跳至每分鐘176次,他不敢逆被告意,X直認自己「懦弱」,所以「我不敢不見她(被告)、不敢不接她的電話……,甚至不敢不跟她造愛。」
現年50歲的X昨在屏風後接受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盤問時說,自2007年12月10日,被告到他跑馬地寓所樓下「拔刀搞事」後,令他感受到被告要他「生不如死」的滋味,他對被告千依百順,依被告「法則」做人,他每朝起床都收到逾30個未接的被告來電,因為被告要他翌晨醒來即致電給她「報到」。X形容向生意夥伴Y及Z先生提及被告名字時,手及聲線都不禁「顫抖」,自2008年2、3月間,他決定由Y充當「和事佬」與被告談判,他的情緒才稍為平伏。
入住法國醫院 續遭恐嚇
X形容被告每次出言恐嚇要殺害他全家時態度都「冷靜」,絕非衝口而出的威嚇。為了逃避被告的恐嚇,他入住了九龍法國醫院,但被告卻繼續向他威嚇及索款,令他每晚無法入睡,精神陷於崩潰,需每日服食鎮靜劑及精神藥物,在醫院曾向心臟科及精神科醫生求救,還將他與被告的事情告訴2名醫生。
狂奔8層樓逃命 心跳176
X同意辯方指他曾與被告一起見精神科醫生,但對於他有否向精神醫生透露自妻子誕下女兒後,夫婦2人再「沒有行埋」的事,X表示「我記不起有無講過」。X指他住院期間,曾偷偷前往被告寓所質問對方為何在床上放了一把刀,被告回應說「刀是用來殺你」,他追問被告為何還不殺時,被告卻指「要諗多陣」,他感到驚慌想離開,被告即衝入廚房取出利刀,他奪門跑了8層樓梯至停車場,當時他胸口掛著的心跳儀器顯示心跳高達176。
辯方質問X為何不報警,X解釋「我不是勇敢的人,若我有勇氣就一早離開被告,不會受對方牽制」。X說「我不怕死,只是怕被告殺害我的妻女、Y、Z和其他同事。」況且被告經常提及自己在內地已買兇,一旦被告失手被捕,幕後黑手隨即動手殺人。所以他一直「忍」,不敢違反被告定下的「rule」(法則)。
X透露,他於2007年12月12日入院後,妻子前來探他,被告亦有出現,被告甚至致電給其妻,他只好在醫院向妻子講出這段「婚外情」,自此他所受壓力甚大,除了被告的恐嚇勒索,還要處理妻子情緒,之後被告對他的威嚇升級,向他索款200萬元,直至他心臟無法支持,他只好「投降」支付100萬元給被告。
聞提不敢拒造愛 被告庭上落淚
X承認被告曾因襲擊他而遭警方拘捕,並於2008年1月10日陪同被告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但強調絕非出於自願,是應被告意思辦事。
38歲被告祁春豔昨坐在犯人欄內聆聽X提及「不敢不跟她造愛」時,不禁落淚,用紙巾抹淚水。被告共被控9項勒索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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