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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舖王醫生繼頂證父親林成賢(口罩)持刀恐嚇後,又入稟要收回母親(白頸巾)的物業。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藍田匯景商場坐擁逾20舖位的「舖王醫生」林傳龍,與父母因財反目,繼其父前年險因涉刑事恐嚇醫生兒子被送入監房後;林傳龍日前入稟高院,自揭1998年置業時確靠父親提供部分首期及印花稅,但多年來已還清全數120萬元,並稱聯名持單位的母親未付分毫,要求母親遷出匯景花園居所。
求頒令出售 收益全歸己
繼去年庭上頂證父親林成賢(70歲)後,林傳龍(47歲)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母親謝巧雲遷離藍田匯景花園第4座寓所,並要求法庭頒令出售單位,扣除開支後的收益全數落入林傳龍之手。
林傳龍要求聲明母親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一半業權,他本人才是物業唯一受益人。林傳龍於入稟狀指出,1998年1月在診所附近「睇樓」後,決定入市購買涉案的匯景花園單位,為取得按揭,林傳龍把母親謝巧雲列為業主,兩母子聯名持有涉案單位。
認還清父借貸 林傳龍要獨享
林傳龍強調母子一直知道只有他本人獨享物業,母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一半業權。至同月15日,林傳龍拍板購入單位,成交價為420萬元,他自掏腰包付了18萬元做訂金。不過,入稟狀指出,林傳龍此後為付訂金,先後向父親林成賢4度借款,當中包括同年2月4日簽買賣合約時所付的訂金及印花稅30多萬元,以及同年4月申請按揭後的尾數連律師費80多萬元,總數達120多萬元,但林傳龍指出,他多年來已還清所有債務,與父親的錢銀瓜葛已一筆勾銷。
自揭與母爭吵 報警12次
林傳龍亦不避嫌地在入稟狀裡自揭家事,指出他於2007年底與家人關係轉差,而母親曾於08年7月至09年12月間多次摸上其診所滋擾,事件鬧至報警最少12次。
入稟狀指出,母親於今年4月把涉案單位的鐵閘鎖換走,即使林傳龍發律師信,母親也不肯交出新鎖匙,令他不得其門而入。林傳龍指出,既然與母親勢成水火,他也不欲再與她持有物業,決定靠法庭頒令出售物業,令自己取回應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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