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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名疑持假醫生紙來港預約分娩的內地孕婦,昨獲控方以「公眾利益」為由撤銷控罪,成為最後一批被撤罪的同類案件。不過,代表3名被告的2名律師均斥控方證據不足,要求取回訟費。庭上控辯雙方針鋒相對,仍未達成共識。10月14日雙方繼續就訟費陳詞。
辯方:已有床位毋須偽造
代表被告宋芹的辯方律師尹學偉表示被告並沒有自招嫌疑,質疑控方何以一拖再拖,至今才申請撤銷控罪。他指被告早於今年6月1日透過私家醫生安排私人醫院床位,根本毋須偽造假醫生紙,又指她花費12萬元人民幣安排中介人來港產子,事件顯然是有人利用假醫生紙以減低成本。
控方:懷疑被告鋌而走險
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錦卿質疑,被告於整件事件是否真的處於被動狀態,指被告大學畢業、在內地學校任職副校長,不可能貿然支付大量金錢卻對手續一無所知。她又「揭穿」被告,指該私家醫生早已通知被告香港私家醫院床位「爆滿」,懷疑被告因此鋌而走險。
代表2名被告蘇忠苓及陳小花的辯方律師百佳榮則表示,控方並沒有證據證明被告知道該醫生紙是偽造。2名被告均初中學歷,不諳英文,只是透過友人認識中介人安排來港產子。3名內地孕婦原各被控一項使用偽造文書罪,指她們今年6月,在瑪嘉烈醫院使用假醫生紙預約分娩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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