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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黃毅(左)在青島一間公司檢查指導工作。
記 者:雲南曲靖師宗縣「11.10」礦難的發生,折射出煤礦安全事故頻發已成為轉型期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老大難」問題,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黃 毅:原因主要體現在四方面:首先,中國正處在工業化快速發展進程中的事故易發高發期,落後的經濟發展方式造成能源持續緊張,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很大壓力;其次,煤礦的安全基礎仍然薄弱,科技含量不高,抗風險能力差,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第三,煤礦職工隊伍中農民工超過一半以上,職工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素質亟待提高;第四,安全管理上還存在很多漏洞,一些煤礦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管理不嚴格,生產過程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屢禁不止。
記 者:中國如何解決這個「頑疾」,讓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得到明顯好轉?
黃 毅:釜底抽薪之策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降低煤炭的不合理需求,緩解其對安全生產形成的壓力,同時實現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使資源得到合理利用,發揮其綜合效益。事實上,通過這些年持續不懈的努力,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呈現出總體穩定、持續好轉的發展態勢。「十一五」期間,我們陸續關閉了兩萬多處煤礦,今年中國27個產煤省級統計單位中,有22個單位的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考核進度以內,佔81.5%,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取得了不錯成效。同時,我們也注意到最近煤礦等工商貿事故反彈抬頭,非法違法、瞞報謊報行為及煤礦井下無領導帶班現象集中顯現,態勢非常嚴重,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歷來是中國安全生產監管的重中之重,也是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一個重頭戲,未來絕對不會放鬆。
溫州動車事故調查報告正分析
記 者:在關注礦難的同時,公眾對「7.23」溫州動車事故的調查結果也一直高度關注,能否透露最新進展?在責任認定上,技術和管理哪個責任更大?調查過程中遭遇壓力很大吧?
黃 毅:目前只能說,針對這起事故的集中調查工作已經結束,已經掌握了大量認定事故責任的相關證據,相關報告正在修改分析梳理當中,一旦有了處理結果,會第一時間向外界公佈。調查過程中當然有壓力,有壓力是好事,說明大家關注。
記 者:新出台的《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到2015年,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應比2010年下降10%,工礦商貿領域事故死亡人數比2010年下降12.5%。有壓力嗎?
黃 毅:這些指標在可控範圍內,完全可以實現,真正讓我們感覺壓力的是,未來5年要做到使特別重大事故下降一半,也就是說到2015年底,平均每年特別重大事故要控制在5起以內。這個存在很大不確定性,壓力會比較大。
治理職業危害 「十二五」投110億
記 者:近年伴隨著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職業危害防治已被正式列入安全生產監管範圍內,安監總局未來將如何加強對這一領域的監管?
黃 毅:中國目前仍是世界受職業危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過去由於體制不順,職責不清,目前我們正在逐漸劃清職責,理順體制,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監督檢查職能劃給安監部門,治療劃給衛生部門,勞動保障職責劃給社保部門。《職業病防治法(修訂稿)》正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相信會很快出台,會從制度上予以明確。新出台的《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已專門把職業危害防治作為一項工程確定下來,而且大體將投入110億來治理職業危害,以改善職工的作業條件,維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可以說,未來5年,我們對職業健康工作將會投入越來越多的人力、物力,並且加強職業危害防治的基礎建設,力爭有一個明顯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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