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衛生署正調查沙田仁安醫院涉嫌遲報女病人取卵後,須切除卵巢救治的嚴重醫療事故。據悉,該院一名「掛單」醫生負責為女事主抽取卵子,疑過量取卵,以致不適。仁安醫院否認延誤通報或刻意隱瞞,強調女事主出現併發症後並沒有返回醫院求診,直至上周才向院方投訴。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表示,衛生署會調查該院有否隱瞞,重申私院發生嚴重醫療事故必須通報;如事件在制度、程序上影響公眾,必須對外公布。
事發4月後衛署接通報
該宗事故今年8月18日發生,計劃人工受孕的女事主於沙田仁安醫院接受取卵手術後,48小時內情況轉壞,2天後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其後須切除卵巢「保命」,並入住深切治療部,已於9月初出院。距離事發4個月,衛生署至上周五(9日)接獲仁安醫院通報,翌日首次點名公布事件。
對於外界質疑院方延遲通報,仁安醫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昨日否認。他指女事主先與醫院客戶服務部投訴,職員再匯報管理層,「(通報衛生署)前幾天的事,但我記不起正確日期。」他說,知悉事件後,院方立即翻查紀錄及約見女事主,至上周五(9日)早上,他親自與女事主及其家屬會面,了解詳情後,已即日通報衛生署,並要求女事主簽署同意書,以便向屯門醫院索取相關的醫療紀錄。
梁國齡強調,女事主出現併發症後沒有返回醫院求診,故一直無從得知事件。他補充,女事主暫時未有提及賠償事宜,院方已要求負責的醫生提交報告,並會邀請獨立專家調查事件。
當局首公布醫療事故醫院名
周一嶽昨晨為選委會投票後表示,衛生署將會調查仁安醫院有否隱瞞,包括事件何時發生、醫院何時知悉事件,女事主離院後到屯門醫院求醫,兩間醫院之間有否溝通,「因為病人離開(仁安)醫院去了另一間醫院,(仁安)是否真的不知有併發症,這個需要弄明白。」今次衛生署首次公布涉及嚴重醫療事故的醫院名稱,周一嶽表示,當局與私家醫院曾討論,如事故性質嚴重,必須向衛生署通報,倘事故在制度或程序上影響其他病人及醫生,便必須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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