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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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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倫戀愛:師生戀 離經叛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1-1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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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國+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全球化

 很多人曾讀過瓊瑤的處女作《窗外》,難忘的是作者的替身—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女江雁容愛上自己的國文老師,因此在初嘗愛情的滋味和甜蜜後,馬上經歷難以擺脫的情感困擾及無限大的家庭和社會壓力。而這個男老師也由起初的疑惑、拒絕,到後來的接受和投入,於是展開一場充滿酸楚的師生戀情故事。小說情節雖然引發不少共鳴,殊不知在現實中,學生與老師,特別是與已婚的老師之間的戀愛,注定面臨家庭、社會和道德的不斷非議。 ■胡潔人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作者簡介  胡潔人 現任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2009年獲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糾紛解決研究中心成員,中國奧斯特羅姆協會(Ostrom Society)會員。發表中英文論文數篇,同時也是香港作家協會會員。

新聞背景:台立例禁戀 社會回響兩極

 早前有媒體報道一項備受關注和爭議的規定,台灣「教育部」發文表示出於保護學生的目的,要求各級學校將「禁止師生戀」納入教師聘用條款。這等於是完全禁止師生戀的發生,意味如有教師違反規定,則可能會遭到停止聘用的處分。這一條例的頒布,引起社會各界的很大反響,讓我們重新反思這個位於情感和道德間兩難的課題。

家長:保護學生

 有家長認為,這個規定充分保護學生(特別是女生),以及可更好地保證孩子專心唸書。但有反對聲音認為,這會限制和違反個人自由,「台灣『教育部』該關心的事情還有很多,在這自由開放的21世紀,師生戀如非涉及違法、違反倫理,『教育部』又何必插手呢?」另外,師生戀的「戀」到底要到甚麼程度才需要予以告誡、阻止?恐怕也難以界定。從愛到性,這個過程,教育主管單位要在甚麼時候介入、喊停?恐怕教育專家也難有答案。

 筆者認為,「師生戀」意指學生與正在教導自己的教師之間所發生的愛情。「正在教導」這個時間概念非常重要,因為若學生已不再是他/她的學生,老師也不再是他/她的老師,這種情形下的感情應當不再受制於「禁止師生戀」的條款範圍。因此,本人所討論的「師生戀」也僅限於教師與正在教導學生之間的感情問題。那麼究竟為何會發生這種師生情?影響有多大?筆者將從個人心理、社會影響和可行的解決辦法等方面進行分析,期望提出一些更能為教師和學生們接受的可行方案。

違反傳統關係 或生各種問題

 究竟有何因素導致師生戀的發生?其影響有多大?涉及的教師與學生面臨甚麼結果?下文將作探討。

男教師文質彬彬 易生愛慕

 也許,你認為似乎文人較易產生師生戀,因其浪漫的本性所致。但在現實生活,成熟的男教師會給女學生一種充滿內涵,有學者氣質和斯文的感覺,非一般社會上的男人所具備。這些特質加上老師比學生高一等的地位,易讓女學生產生崇拜的心理,進而演變為愛慕之情。如果學生還未成年,即中學生,他們出於青少年的身體和心理發育期,具有強烈的獨立意識,對父母有叛逆的心理,但同時又很需要他人的關愛和了解。有心理專家指,一旦中學生發現某名年長的老師有才華、閱歷、智慧及帥氣成熟的風度,心靈很易被佔據,成為他們崇拜的偶像。於是有些學生對異性老師產生愛慕之情後會執著追求,排斥一切勸導的話,以致不能自拔。

未成年判斷力弱 影響身心

 師生戀現象有其社會性的一面,戀愛是相互的,若單是學生的單方面愛慕,或老師對某學生的偏愛,難以產生大的影響。而當兩者都喜歡對方時,情況會變得較複雜。因為在社會的眼光來看,教師的角色自古以來是「傳道、授業、解惑也」。若一名男教師與女學生(特別是年紀相差很多的)戀愛,必然給人有違師德的猜測。加上學生與老師之間的地位不平等,一般意見會認為是男教師借自己的有利身份佔有女學生的情感,甚至身體。筆者認為,這裡需要分清的是,成年或未成年的學生。若師生戀發生在中學校園內(小學似乎不太可能,這裡暫時不談),由於學生還未成年,從法律角度看,他們未具有足夠的獨立判斷是非和理性處理事務的能力。另外,他們對感情的認識也處於非常懵懂的狀態,自己都未必認得清楚自己在做甚麼。若教師在這種情況下與學生產生感情,必會影響其心理狀態和學業。加上中學時期的戀情大多因違反法例(如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行為會犯法)而無法獲得祝福和社會認可,若還要面對家人的指責,嚴重甚至會令學生因感情問題的困擾而做出極端行為。

評分偏心致不公 面臨處分

 相對上,大學生及研究生與教師之間的感情,因他們已成年,有自己的判斷和行事能力,並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教師受到的道德指摘比中學少。但試想,如果大學老師愛上學生,就難以對其成績作出中肯的評價和給分,甚至還涉及論文的通過標準,這不僅影響學生的學業情況,亦對其他同學造成不公。因此台灣「教育部」規定對18歲以下的學生,明文禁止師生戀,一旦發生,學校應即予以處理,包括將該學生調離該名老師班級,並須視乎情節輕重處分教師,不排除停聘或解聘。而若是18歲以上的大專學生,「教育部」的立場也同樣不贊同、不鼓勵,並有明確規範:如若是單一碩博士生與指導老師之間發生戀情,老師應停止指導關係;若是「一對多」教學,則發生師生戀的當事學生應主動退出選課,老師須主動向學校報告,懲治措施由各校訂定。

楊振寧娶少妻 轟動一時

 師生戀並非新興事物,至上世紀甚至更早,當女孩子走出閨房、開始進入學堂接受現代教育起,她們有機會接觸到才學淵博的男教員,引發對教師的愛慕,不乏女生嫁給教師的案例。最有名的莫數作家魯迅和沈從文:魯迅娶了比自己小18歲的學生許廣平為妻子。而沈從文當年只是來自湖南湘西的窮文人,在上海教書期間一開始就迷上學生張兆和,瘋狂地寫起了情書,並以死相脅,最後要由校長胡適出面,張兆和才勉強答應嫁給沈從文。1933年,31歲的沈從文娶比自己小8歲的張兆和為妻,相伴終生。

 現代社會也不乏類似的案例:如馬蘭結識比她大16歲的余秋雨後,發展戀情,最後結為連理。又如轟動一時的楊振寧與翁帆的婚姻,兩人的年紀相差50多歲,但在翁帆的眼中,楊振寧除年紀大一點外,他具備男人所有的魅力。

學校聲譽勢受損 戀愛教育防越軌

 那麼究竟師生戀應否被禁止?師生戀之所以須被禁止,原因在於其極可能影響公眾利益。但有人認為,真感情的發生並不會因某些條文的限制而消失,反而可能激起當事人的反叛情緒和繼續的動力。而對於台灣這類明文規定的要求,通常只能起到警示和告誡的作用。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教師和學生的心靈都可能受到傷害,尤其對涉世不深的學生,可能導致極嚴重的後果(如殉情或自殺等)。

 因此,相比用法例去限制,更好的方式是進行戀愛教育,教導學生培養正確的戀愛觀,崇拜老師沒有問題,特別可更好地學習老師身上的好的品質,並且效仿和令自己進步,但這個尺度的把握很難,有賴於彼此雙方的互動和理解。

「第三者」不光彩 難抬頭做人

 另外,不管是中學生或大學生,都應清楚愛情不等於性關係,但性關係是愛情發展的必然結果。正如涉及到學習期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若學生與教師的感情超越精神層面,教師難免無法對此學生如對其他同學一樣,這就會對學業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負面影響。而若老師已婚,那麼學生還將扮演不光彩的「第三者」角色,不僅會遭到家庭和學校的反對,還要面對社會輿論的譴責、老師妻子的怨恨等,這些壓力會令學生難在社會抬頭做人。更重要的是,這類事情最大的危險還未必是對當事人生活的影響,而是會破壞整個學校的風氣和聲譽,助長社區中師生戀的氛圍,所以於情於理都需要學生認識到這些,盡量防止他們「越軌」。

 無論你是老師或學生,請珍惜大家在一起的師生緣分,避免在教學期間用非份的慾念和失誤的行為去玷污這種美好的情意。我們必須擺脫不正當的私慾,克制對權力的濫用,避免不當感情的發生。

小知識:海內外高校也明阻

 除台灣外,中國大陸和海外的高校,也有條例禁止師生戀。如美國的耶魯大學、密西根大學等名校,也禁止師生戀,即使是兩相情願或未直接授課也不行。另外,美國加州大學校董會表決通過議案,禁止教職員與學生發生戀情或性關係;其中以自由校風著稱的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指出,這樣的關係會危害教學過程的正道(Integrity)。

 中國武漢科技大學對該校教職工行為規範第一條明確規定:「不得與學生談戀愛,不得讓異性學生單獨進入自己的宿舍,不得進行性騷擾。」違反此禁令者會在學期工作考核中面臨「一票否決」的處罰,這會直接影響到其職務晉升和職稱評聘。嚴格而言,中國大陸的重點更多是禁止教師追求學生,這牽涉的不僅是傳統道德,而是有違公正的問題,因為教師可能因為感情造成對學生的評價不公平。

涉利益關係 不宜有戀情

 不論台灣或中國大陸,規定禁止師生戀的根本出發點都是基於師生權力不對等關係的考慮,學生在受到教師的指導期間可能涉及利益關係而不宜發展私人戀情,因此需要阻止。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指出台灣「教育部」頒布條例禁止師生戀的依據,並舉例加以說明。

2. 承上題,你是否贊同台灣當局此舉?為甚麼?

3. 參考上文,解釋師生戀發生的原因及後果,並舉例加以說明。

4. 你在何等程度認同「禁止師生戀會限制個人自由」這個說法?為甚麼?

5. 香港有哪些制度和條款與限制師生戀有關?試舉例加以說明。

延伸閱讀:

1.Gloria Wade Gayles,In Praise of Our Teachers:A Multicultural Tribute to Those Who Inspired Us. Boston,Mass.:Beacon Press,2003

2. Zoe Heller,Notes on a Scandal,Publisher:Viking Publication,2003(UK)

3. 飛煙:《讓我們將悲傷流放》,國際文化出版公司出版,2009年

4. 《「教育部」禁師生戀掀爭議》,《香港文匯報》,2011-11-01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1/01/TW111101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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