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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迷姦案 大專生強姦罪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1-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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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達強(左四)等人在庭外向傳媒展示用以推廣防止網上受騙的宣傳書籍。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0歲大專學生在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2名未成年少女,首次見面便邀請她們偕友到其友人寓所跟數名朋友飲酒,並誘她們服下加料「解酒藥」後將她們性侵犯,1名14歲少女慘遭4男輪姦。男生與4友昨於高等法院被裁定10項施用藥物非法性交、強姦等罪罪成,法官湯寶臣下令5名被告還柙至下月21日索取報告判刑。

陪審一致裁定5人罪成

 5名被告林偉龍(花名M仔)、楊文忠(花名金毛)、鍾志和(花名暗瘡)、洪永峰(花名肥仔)及楊光暉,年齡20歲至29歲,昨被6男1女陪審團一致裁定5人罪成。

 案情指,被告以「M仔」名義在facebook社交網認識年僅15歲事主Y及A,她們先後於去年1月21及22日跟「M仔」首次見面,並分別帶同14歲友人X及一對14歲的孖生姊妹B和C赴會。在港大專業進修學院進修的「M仔」夥同其他被告,邀請事主到同黨家中,將伏特加、紅酒及黑啤混和汽水暢飲,趁她們有醉意時提議飲「解酒藥」,卻加入俗稱「藍瓜子」的安眠藥,待各事主感到迷糊時進行性侵犯,其中X更遭首至第四被告輪姦。

2事主被性侵時仍是處女

 來自富裕家庭的「M仔」自辯時,投訴其餘被告於庭外夾口供,誣告他給事主服食解酒丸,指自己家教甚嚴,不允許夜歸,否認曾跟事主性交,但遭其他辯方律師指他的facebook戶口內,高峰期曾有800名網友,大部分也是女性,在庭上營造乖孩子形象只為脫罪。而多名事主則於審訊期間回憶慘痛經歷,如事主A及C被爆被性侵時還是處女。

 深水囃粥洇U理指揮官劉達強警司在庭外表示,此案提醒年輕人在facebook結識朋友存在危機。他同時向風雨蘭及社署致謝,以協助事主得到安撫。另助理警務處長兼西九龍總區指揮官范錫明及西九龍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主任李康妮女督察亦勸誡年輕人,網絡世界往往存在很多性罪犯,甚至是孌童者狩獵的地方,任何人也可以透過聊天室、網上遊戲或即時短訊,以隱藏自己的真正身份跟對方接觸,呼籲年輕人時刻警惕,如不幸成為受害人,應及早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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