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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表示,大部分市民均認同須堵塞議員借辭職搞所謂「公投」的漏洞。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為堵塞反對派議員借主動辭職再搞補選以達致所謂「公投」的漏洞,特區政府正式向立法會提交《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限制自動辭職的立法會議員在辭職後6個月內不得參與在同屆立法會任期內舉行的任何補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發言時強調,有關建議方案是在充分考慮了公眾諮詢結果,平衡了選民的投票權、市民的參選權,維護選舉制度的莊嚴性和公信力這幾項重大原則下所提出的,期望新方案可於第五屆立法會任期開始時實施。
「公投」損立會公信力
《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譚志源在發言時表示,2010年1月,5名地方選區的立法會議員提出辭職並參與其後的補選,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不少市民及政黨人士都認為有關舉動是濫用選舉機制,浪費公共資源,且類似的濫用情況倘繼續發生,將會影響立法會的運作,亦會對選舉制度的公信力造成負面影響,故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要求政府研究方法去堵塞漏洞。
為此,特區政府在2011年5月提出以替補方式填補議席空缺的建議,但在審議有關的條例草案的過程中,社會上有不少人士要求政府應就此重要議題進行廣泛諮詢,故當局於同年7月22日發表了有關的諮詢文件,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約七成意見書撐堵漏
譚志源表示,在諮詢期間,當局共收到約31,120份書面意見,並舉行了2場公開論壇,出席了11個由不同團體舉辦的論壇及會議。期間,多項民意調查的結果顯示,超過或接近50%受訪市民認為政府需要立法堵塞現有法例的漏洞,而在當局接獲的書面意見書中,約7成支持以立法堵塞漏洞。《諮詢文件》列出的方案一,即限制辭職議員參加同屆任期內任何補選較其他方案獲得更多支持。
6個月內禁同屆補選
在考慮各界意見後,特區政府提出了最新建議方案:如任何地方選區、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或其他功能界別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十五條或第七十二條,或《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下的情況出現空缺,會繼續由補選填補。不過,如有關議員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自願辭職,辭職議員會被限制參與在辭職後6個月內在同屆立法會任期內舉行的任何地方選區、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及其他功能界別的補選。
不過,有關限制將不適用於換屆選舉,而若某辭職議員的6個月限制期跨越當屆及下屆立法會,對該辭職議員的有關限制將不適用於下屆立法會內舉行的補選。
譚志源強調建議合憲
譚志源表示,受影響者只限於辭職議員,對現有選舉制度的改動也最小。當局並曾就建議方案尋求律政司和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勳爵的法律意見,均確認建議方案是「合憲」的,故當局向立法會提交《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以實施該建議方案,並希望本屆立法會能盡快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並完成立法程序,好讓選民及候選人能及早知悉該項新的限制。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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