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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報》賣弄色情荼毒青少年,早已廣受社會各界批評。圖為去年有團體發起簽名運動,呼籲市民罷看和抵制《爽報》。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鳴)截至本年1月底,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共收到209宗與免費報章《爽報》有關的投訴,指該報含有不雅、淫褻等內容,其中23件物品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為不雅,影視處已作檢控,但《爽報》拒絕認罪。立法會昨召開會議探討政府對有關情況的規管制度是否具阻嚇力,會議最後成為《爽報》的聲討大會,多個團體代表怒斥該報為「敗類、傳媒惡棍」,要求政府考慮吊銷其與發行相關的牌照。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及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聯席會議,探討政府對免費報章刊登不雅物品的規管制度是否具足夠阻嚇力,約20個團體代表出席表達意見。會上,多個教師、家長、教育相關團體狠批《爽報》荼毒青少年心智。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王惠成指出,內容色情的《爽報》既免費又早晚派發,學生容易取得,不良影響深遠,但現時影視處的送審法例「形同虛設」,被該報利用「送審需時」的法律灰色地帶繼續作惡,根本無法保護青少年,該會促請當局,「要確保法律追上時代步伐,阻止這種『敗類』繼續荼毒社會!」
家教會責當局不力 倡抵制
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會長李偲嫣則在會上朗讀針對淫審處的「對聯」,諷刺政府辦事不力:「淫審不力耗公帑,眾爽荼毒民冤枉。」她指出,《爽報》發放大量色情圖片,為保護子女,她與一群家長先後去信學校、立法會、廣告商等多個團體,呼籲各界一起抵制色情資訊,又走到《爽報》大樓示威抗議,並動員多位家長,於旺角行人專用區收集市民的抗議簽名,短短3小時,已有逾3,000人簽名支持抵制《爽報》。
香港教育關注動力代表羅先生提起《爽報》即十分扯火。他力斥《爽報》,指「這份報紙的行徑,簡直是摧毀教育界一直以來的工作!現時執法無力規管,罰款最多僅5萬元,根本無能力阻嚇商業機構」。他建議政府吊銷其督印人、發布人及持牌人的資格,「所謂『治亂世用重典』,這樣方能杜絕這些搞亂傳媒文化的惡棍!」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徐聯安亦認同政府應考慮吊銷《爽報》的發行資格。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傅丹梅指出,現時一些免費報章印有QR CODE,青少年可透過智能手機進入,觀看到網上色情資訊,故當局除要監管免費報章的印刷版外,亦要監管報章網上版的內容。
再諮詢修例 或縮送審時間
面對社會人士指當局「罰則無阻嚇力」的批評,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劉明光回應稱,現行法例列明,發布淫褻物品,最高刑罰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發布不雅物品,首次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罰款80萬元及監禁12個月;至於法庭判刑時應考慮的因素,將由法庭按個別案件處理,影視處不能代為處理。
就被質疑現機制的「送審時間過長」,及被問到會否把現行「先派發後評審」的做法,改為「先評後派」,劉明光稱,理解公眾意見有不同標準,並希望把有關建議加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二輪公眾諮詢之中,但由於修例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事務的工作,故未能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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