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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程由夏威夷回港作供的甘家三妹美玲(右),旁為其二哥甘琨禮兩父子。
中環鏞記酒家母公司清盤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第二代掌舵人甘氏兄弟的胞妹甘美玲作供表示,她將10%母公司股份贈予二哥,是「對得住良心,對得住父親」,並非偏幫任何一位兄長,是因為她認為二哥的子女較有能力接棒,相反大哥的2名兒子仍未達到晉升至管理層的水準。
三妹指大哥甘健成擺老闆姿態
甘美玲現時定居美國夏威夷,在一間連鎖超巿任職管理層,是次要請假回港作供。她稱大哥甘健成人前人後兩個樣,表面上予人彬彬有禮及謙遜的感覺,但私底下要認第一及擺出老闆的姿態,對員工很嚴厲。她認為老闆應保持平易近人的作風,擺款只會令員工噤聲。
到酒家觀察兩侄工作欠幹勁
代表大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質疑甘美玲從沒參與過鏞記酒家業務,因此她說大哥對酒家未來發展無遠見,以及2名侄兒崇轅及崇軒工作表現欠佳,並不公平。
甘美玲不同意,指自己回港期間在酒家觀察到2名侄兒工作時欠幹勁,最低限度她沒有品嚐過2人炮製的燒鵝。她又指胞弟琨歧性格內斂,才沒有將其看法向大哥透露,但因為她沒有參與酒家的生意,沒有利益衝突,琨歧於是放心對她暢所欲言,透露2侄兒工作表現停滯不前,令他失望。
盼二哥繼承父遺志發揚光大
甘美玲續指,當2006年知道父親甘穗煇將鏞記母公司10%股權留給她時,令她很震驚,數日後她便決定將股份送給二哥甘琨禮,希望他繼承父親的遺志,將生意發揚光大。但翟紹唐質疑當年琨禮亦簽署一份信託聲明,聲稱是以信託形式代美玲持有股份,直至大哥於2010年提出清盤呈請後,美玲便專程返港簽文件取消該份信託聲明。
美玲稱,當年只是按照會計師指示簽文件,不明白信託聲明的作用,若她無意圖將股份送給二哥,她不會將所有文件交予二哥保管及任由他處置。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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