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刊憲收回觀塘1,085個私人土地業權。地政總署表示,完成收地和清拆工作後,將會把其中21,754平方米土地,交予市建局進行觀塘市中心首期重建計劃,用作住宅暨零售及商業用途。另附設公共交通交匯處和小販市集,以及不少於2,760平方米公眾休憩用地。
合資格業主 獲法定補償
地政總署昨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裕民坊、康寧道、物華街及協和街土地業權。合資格住宅物業業主獲法定補償,並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住宅住戶,將可獲安置到由房委會或房協提供的單位,或可獲特惠現金津貼。合資格商戶可選擇接受特惠津貼。
有關重建計劃已納入市建局2006/07年度業務計劃,地政總署會以收地公告張貼當日起計3個月後生效,受影響住宅和商戶業主及租戶有權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如申索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引致合理專業費用金額,或會獲政府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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