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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 黃偉漢 攝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黃偉漢)就解決「雙非」孕婦湧港問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增加醫療費和修改香港本地法例等措施均不可行,加上特區政府未必有勇氣不發居港權證予「雙非」嬰兒,以「製造」個案讓終審法院自我糾正,故解決「雙非」之途,只有由特首主動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
梁愛詩昨日在北京與記者午宴時評論到特區政府採取行政措施,例如增加醫療收費及限制預約服務,以至修改香港入境條例等去處理「雙非」問題並不可行。
她說,就收費而言,事實上,在港產子的費用即使倍增,仍比父母在內地超生一個孩子所付出的社會公共撫養金等費用還要低,加上孩子所得居港權身份成為另一誘因,預約服務也阻擋不了臨盤「雙非」孕婦衝入急症室生產,行政手段最終不成功。
被問及有意見認為應由特區終院「自我糾正」,梁愛詩坦言,特區政府怕被批評「不守法」,未必有勇氣透過拒發居港權證書予「雙非」嬰兒,或向立法會提交一條不符合終院判決的入境條例,逼使有關人士試圖提出司法覆核,讓特區終院去「自我糾正」;且終院即使受理案件,也未必有勇氣和智慧去推翻自己的裁決。
指措施無法解決法律問題
她強調,「雙非」是一個法律問題,法律問題便應通過法律解決,如不從根本處理,只以行政手段阻截,始終不能解決問題;但修法一途並不可行,因為條文本身沒有錯,而人大常委會也無權修改,憲法性文件更不容輕易修改,故認為只有人大釋法始能更正以往錯誤,其他方法都無法根治問題。
梁愛詩解釋了3個釋法啟動方式,一是由大常委會自行啟動,但「雙非」問題屬特區內部事務,人大常委會不便主動介入;二是由香港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但「雙非」問題並非中央管轄事務或中央與特區關係的事務,不符合法院提請人大釋法的條件。
因此,她認為如今能啟動釋法程序的,只有第三個方法,即在特首認為在落實《基本法》時出現困難,可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再由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梁愛詩坦言,回歸15年,香港市民應該看到每次釋法都是中央政府為解決特區不能自己解決的問題而作出的,釋法權更不是「家常便飯」般可以輕易行使的。
她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合憲性、嚴肅性和權威性,不應因為有部分人反對,就將釋法當作壞事而不行使權力。不過,她沒有說明何時才是釋法的適當時候,只謂要視乎社會懼怕釋法的心理大還是懼怕「雙非」問題的心理大,以決定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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