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歐陽麗珠)麻醉科醫生張綺寧(譯音)於2005年為一名病人切除腎上腺腫瘤後,病人大量出血,進入深切治療部監察,翌日張離院進行其他手術期間,病人出現心律不正,張以電話「遙控」護士為病人注射腺甘酸,最後病人因心肌梗塞死亡。張綺寧被病人家屬投訴疏忽照顧病人及不適當指示用藥等4項罪名,昨日醫委會聆訊該個案,專家證人指被告指示的用藥份量適當,但用藥方法或欠妥當。
案情指,一名患有腎上腺腫瘤的病人2005年6月7日在港安醫院進行腫瘤切除手術。術後病人大量出血,送往深切治療部監察,期間被告CHEUNG Vivian Yee Nin(譯音張綺寧)及另一名醫生負責照顧病人。翌日早上8時許,被告在另一間醫院進行手術期間,獲通知該名病人心律不正,心跳達每分鐘172次,血壓低至66。被告用電話指示護士替病人分階段慢注射共30毫升腺甘酸(adenosine),但病人情況沒有好轉,延至6月9日早上死亡。死因是下腹大量出血及心肌梗塞。死因庭早前裁定病人死於意外。
專家證人陳日新昨日作供時指出,病人當時可能出現「竇性心縛過促」,一般情況下較難確診,需要照超聲波檢查,又指治療「心縛過促」可使用腺甘酸或腺三磷(ATP),一般用量為30毫升分階段快注射,因藥物在慢注射情況下會在肝臟被分解,影響藥效。他又指出,如醫生分身不暇,應馬上找其他醫生代為照顧病人。
醫委會的聆訊將於下周三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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