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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涉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的商人陳振聰,昨由太太陪同再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向法庭提出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涉案遺囑在控方進行檢驗後已「變形」,有關的檢驗又不准許辯方專家在場監驗,對陳振聰一方並不公平。裁判官要求陳振聰3周內提交理據及書面申請予法庭和控方,陳振聰獲准繼續保釋,案件安排於5月14日至6月22日進行初級偵訊。
51歲的陳振聰,去年5月被控各一項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控罪指,他在2002年7月28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間,製造一份日期是2006年10月16日簽署的虛假龔如心遺囑,及約於2007年11月16日使用該份虛假遺囑。控方表示將轉換檢控官,會在海外另外聘請律師處理案件的初級偵訊。
辯方:化學溶劑致損遺囑
陳振聰的代表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表示,涉案遺囑原未被進行基因或化學等測試,然控方向法庭申請「解封」遺囑檢驗後,發現化驗時使用的一些化學溶劑等導致遺囑變色及有所損毀;且控方當時不容許辯方專家「監場」,對陳振聰而言並不公平。
望控方提供涉案印章資料
胡漢清又表示,除遺囑簽名等受爭議外,亦希望控方能提供涉案遺囑中一間律師行印章的相關資料,並就此欲向法庭申請另安排提訊日作審前覆核。控方則表示,未能掌握辯方申請終止聆訊的理據,且認為此項申請應在法庭審訊時才作出;控方亦未得悉辯方會依賴什麼證人,未能就辯方的申請作出回應。控方又透露,偵訊時的控方證人包括曾在前遺產爭奪案中作供的7名人士,及3名專家等。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聽過雙方陳詞後,命令辯方須就其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於4月16日前向控方提交書面陳詞,而控方亦須於4月30日就辯方陳詞作出回應,讓法庭於初級偵訊開審前處理有關申請,並著辯方須向控方提交證人列表。杜大衛又認為不須再另定一天提訊日,著辯方先向控方自行索取有關遺囑印章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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