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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中國後,隨即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艷芳、林舒婕 廈門報道)本報獲悉,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賴昌星被控走私罪案件,定於北京時間今日(6日)上午9時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時距這個「中國第一經濟大案」爆發,已經過去了整整12年。
相關人士告知記者,本次庭審過程不會公開,並已通知廈門當地傳媒記者不得進場,但據知有包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在內的4家媒體獲准從北京派記者前往旁聽。
法院暫無開庭公告
本報記者昨日前往廈門市中院,門口的滾動信息欄內並沒有相關的開庭信息,沒有見到媒體蹲守,記者打算入內了解情況也被阻攔。記者在廈門法院網上,只查詢到案號(2012)刑初字第26號為「被告人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貨品罪」,承辦部門為刑二庭等信息,開庭信息一欄空白。此前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公佈賴昌星涉嫌的行賄罪,此次公訴的案由中並未列舉。
旁聽席800萬元重裝
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日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他是最近才與賴昌星家人通電話,對方表示已聘請中國內地的律師為賴昌星辯護,但不確定是否公開審訊,以及加拿大外交部屆時是否派人旁聽。據知情人士透露,本案開庭所用的法庭,已根據與加拿大方面協議中的旁聽需要進行特殊旁聽席裝修改動,據稱花費800萬元。
據本報了解,賴昌星有家族心臟病史並伴有糖尿病,去年7月被遣返回國前病情就已較嚴重,回國後關押在北京期間,也一直進行特殊醫療護理。直到3月28日被押往廈門。
走私逃稅逾800億元
從1999年經香港潛逃加拿大到去年被遣返回國,賴昌星逃亡已經長達12年。此前他以廈門為據點,用遠華公司名義採取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等手法,從事走私犯罪5年,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
賴昌星十分善於用金錢、美色等拉攏相關部門人員,為其走私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和庇護。一批國家工作人員因遠華案落馬,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廳級幹部8人,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等14人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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