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的爭產官司有新發展,長房長子霍震霆被指於父親去世後,取走其記錄個人資產及財務資料的數簿,長房三子霍震宇日前以遺產執行人身份入稟高院,要求霍震霆交出數簿,霍震宇並再度指控二哥震寰侵吞父親持有的家族公司股份、離岸公司股份及銀行戶口存款、藝術品、古董傢俬及價值共9千萬元的珠寶首飾玉石等,要求法庭聲明這些財產皆屬父親的遺產及下令二哥交還。根據上次入稟狀的資料,該等財產保守估計總值64億元。
控震寰震霆及姑姐霍慕勤
霍震宇今次控告的對象,包括二哥震寰、大哥震霆、身為遺產執行人的姑姐霍慕勤,及持有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股的獲多寶有限公司。震宇在入稟狀披露父親霍英東生前,習慣用一本黑色記事簿,記錄其個人資產及其他財務資料,震宇指父親去世後,大哥震霆取走裝數簿的公事包,他多次去信要求大哥將公事包交出,讓他以遺產執行人身份保管,但不成功,惟有要求法庭處理。
至於震寰面對的指控,則與去年12月震宇首次入稟狀相同,未知震宇為何要重新提交一份新的入稟狀。律師梁永鏗表示,一般情況下,訴訟當事人不可以就同一件事控告對方2次,如果入稟後有新的申索要補充,或者發現新的證據,或者當事人更換律師團隊,新的團隊對案件有新的分析,當事人的律師便可以向法庭申請修改原來的入稟狀。有些情況下由於要修改的內容太多,法庭可能會批准修改的一方重新提交新的入稟狀,並將舊的案件撤銷。
去年12月狀告家族16人
震宇曾於去年12月入稟狀告家族16人,他當時指一同出任遺產執行人的胞兄震寰,將父親64億遺產據為己有,又以不獲分產作要脅,要求三房人簽署家庭協議,承認他獨佔五分一遺產,故要求法庭罷免震寰的遺產執行人身份。案件曾於高院作內庭聆訊,而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已排期於本月23日處理,故相信案件並未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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