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前校監梁淑貞,涉嫌欺詐2名學生家長約共45萬元貸款案,梁昨續自辯,提及當年離港原因,是受到教育局官員「逼迫」,令到身體病情惡化時一度落淚。
梁表示,臻美與弘爵「合併」告吹後,她開記者會宣布交出臻美,教育局徐啟祥等官員即開會「說話給她聽」,其中控方證人、高級發展主任羅澤民更數日一電郵「逼迫」,指她必須承擔前任3位校監遺留的問題,又要求她在無單據證明下,簽署非她任期的核數報告。
自稱基督徒 「從不呃人錢」
梁指當年傳媒追訪臻美賬目問題,使她深感壓力,引發類風濕病發,所以才選擇離港,說時更不時哽咽,摘下眼鏡偷抹眼淚。對於控方問及她有否騙家長錢存入其「奇妙公司」時, 經常在庭外唱聖詩自我開解的梁淑貞稱:「基督徒的做人原則是不會呃其他人錢。」並指自己收取「奇妙公司」13萬月薪,是因她曾借逾百萬給臻美機構,機構過數支薪只可視作還款。
控方又問梁,是否想挪用家長借款填補2個私人戶口欠銀行的200多萬。梁堅稱「奇妙公司」是董事局委派她營辦,是屬於機構的,非她個人的,並指錢入了機構就是機構的,機構屬下的公司需要錢便給予,但機構當時有500萬元定期,根本不須要。
她續指,當年借出私人戶口,意在幫機構支付「合併」前弘爵新校的裝修費及清潔費。惟控方追問家長借款是否全部關於購買弘爵校舍及債券等「合併」事宜時,梁即改口稱不肯定。■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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