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律師行職員涉嫌冒認律師,串謀大埔區重案組警員王榮佳,向一名謀殺案疑犯的父親提供調查資料,索取1.3萬元以及詐騙律師費。被告昨於區域法院否認串謀各一項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欺詐罪。而涉案的重案組警員因棄保潛逃正被廉署通緝。
冒律師訛稱向2子提供服務
56歲被告黎玉良,在張陳鍾律師行任法律行政員。控罪指他涉於2007年5月至9月期間,與王榮佳及關國良串謀,向該宗謀殺案2名嫌疑犯的父親莫樹益索取1.3萬元,作為王泄露警方調查的報酬。另一欺詐控罪指他於2007年9月,向嫌疑犯的父親訛稱其任職的律師行曾向其2名兒子提供法律服務,收取2.2萬元律師費,又意圖詐騙4千元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
案情指,2006年6月4日,莫宇全、莫宇榮兄弟在粉嶺車站天橋底將潘福君圍毆至死後,潛逃內地,並被警方通緝。2007年中,莫的小學校友、貨車司機關國良重遇飲酒認識的大埔區重案組警員王榮佳。關言談間得知王處理上述案件,並表示自己認識疑兇。關翌日從王取得疑兇父親莫樹益手提電話,聯絡對方透露認識王,或可提供幫助。數日後,莫父託關聯絡王,王遂約關到旺角天幕酒吧,指謀殺案其實並不嚴重,因為涉案兇器沒有莫氏兄弟的指紋及DNA,又無同案被告頂證,最多以誤殺罪起訴,回港認罪坐牢十年八載,總比一世潛逃好。關其後轉述予莫父,莫父要求關安排與王見面。
2007年7月28日,關安排莫父與王在深圳酒店晚膳,王表示可以提供律師。關翌日再致電約王見面,王向關介紹被告為律師,可幫助疑兇兄弟,而被告亦表示只收4千元律師費。但王卻提議多加9千元為「茶錢」,供被告、王及關平分。關其後向莫父轉述律師費為1.3萬元。莫父其後於9月8日在深圳與被告及王會面,莫妻經關於檯底遞給王1.3萬元。
莫氏兄弟判終身及囚10年
2007年9月3日,莫氏兄弟由內地乘船回港被捕,莫父急忙致電被告,被告稱須要就首次律師探訪費每人收取6千元,第二次探訪則降至5千元,著莫父將探訪2子費用共2.2萬元存入其銀行戶口。但被告所屬的律師樓合夥人梁振權則指,律師樓接獲莫父指示,實收其1.8萬元律師費。而該筆款項是由被告用支票簽付的。廉署調查後去年4月27日將被告拘捕。而莫氏兄弟於2008年因謀殺及誤殺罪,莫宇全被判終身監禁、莫宇榮被判入獄10年。報稱貨車司機的控方證人關國良(31歲),早前因本案被控一項串謀索取利益罪還柙候判。他作供指,王榮佳曾稱疑兇「落口供一剎那最緊要」有安排律師的話會更有信心,可以好溝通、好辦事、裡應外合」減為誤殺罪。關又表示,他目睹王在深圳酒店外交給被告一筆錢,但金額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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