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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士司機身上搜出的5張100元偽鈔。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43歲的士司機聲稱營業期間收到一張面值500元的偽鈔,心感不忿,為了補償損失及一時貪念,在家中自製50元及100元面值偽鈔,找贖給乘客,事件中令3名男女乘客「中招」。該名曾多次「路不拾遺」及舉報罪案,並出庭指證罪犯的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偽造及管有偽鈔等5罪,法官將案延至今日宣判。
43歲被告王震方,昨承認偽造及管有偽鈔和支付假鈔等5罪,他過往有4次案底,包括行使及管有假文件,和造假賬。
製116張偽鈔 3乘客「中招」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2005年開始任職的士司機,經常收到乘客支付假鈔或假硬幣,事發前被告剛接到一張面值500元的偽鈔,不但令他蒙受損失,更心感不忿,被告一時貪念及愚蠢,以打印機自製案中116張,分別面值100元及50元的鈔票,總值6,050元。
拍拖19年犯案時正籌備婚禮
辯方指被告過去曾有5次「路不拾遺」,把乘客遺下的手袋、信用卡及背包交到警署或聯絡失主,被告又於2003年至2009年間5次目擊襲擊、交通意外及刑毀等罪案發生,向警方舉報,最終更出庭作供,將罪犯繩之以法。辯方強調被告製造的偽鈔質素低劣,任何人細心查看都會發現,案中亦非涉及不法集團。案發時被告和拍拖19年的女友正籌備婚禮,任職幼稚園的女友表明會待被告放監後結婚。
高級檢控官王詩麗指出,被告於去年9月至10月間在家中印刷偽製111張面值50元及5張100元假鈔,總額為6,050元。案中3名事主分別為加拿大籍的律師CLARKE William Stewart,印籍男子ROHIT Kanti Suker和本地姓郁女子,3人分別在羅便臣道、山頂甘道及金鐘等地登上被告的士去目的地,3人均以100元鈔票付車資,被告則伺機以假鈔找贖,後來3事主發現報警,警方商罪科展開調查,於同年10月26日拘捕被告。
警方其後在被告牛頭角道的寓所內,再檢獲部分有雙面及單面印製的偽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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