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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奶李姿霆庭上指,不覺得「鞋王」特別成功。 資料圖片
「鞋王」鄧劍群追討前三太李姿霆4個物業案續審,鄧於庭上形容對李情深款款,但因是「忘年戀」,故從開始便對李有戒心。鄧又力數前情婦是「大話精」,強調2人並無「一紙婚書」,今天可以「Fall In Love,Make Love(墮入愛河,性交)」明日亦可以「拜拜」。
69歲的鄧劍群昨向法庭呈上一張影印本,顯示42歲前情婦李姿霆早前去英國旅行後,行李名牌曝露了「偷食」的證據,一年後終被傳媒揭發她跟黃長發的關係。他又指,李曾跟黃長發在尖沙咀海景嘉福酒店通宵夜會7小時至翌晨6時,但卻否認曾「鬼混」,辯稱跟黃「冇做過任何洁v。
情婦「大話精」又煙又酒愛蒲
鄧又力數李謊話連篇,指李曾表示「不煙不酒不夜蒲」,實情卻是煙酒俱沾,又深夜11時撇下女兒到蘭桂坊消遣。鄧強調對李的感情是真的,但會穩守基本原則「你(李)不可以在外面胡混」。最後因爭吵時李承認與黃長發上過床,鄧唯有死心,忘記她。
鄧否認追討物業只是想報復及借傳媒揭露李的私隱,他表示曾想挽救感情,在得悉李與黃的關係後,曾應李父要求,向無酉s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親呈信件,希望她能利用影響力令2人分開。信中更提及涉案4個物業或會遭人騙去。
李指不覺得「鞋王」特別富有
面對前情夫連番指其「講大話」,李姿霆稍後於庭上也針鋒相對,指不覺得「鞋王」特別成功,亦非特別Rich(富有)。■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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