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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房委會由2005年推出公屋單位室內電線重鋪計劃,為轄下公共屋h住戶更換電線和加裝電插座,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指收到巿民反映,計劃並不涵蓋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買入公屋單位的公屋租置戶,希望承辦商會為公屋租置戶更換電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上圖)表示,計劃範圍只包括所有公共屋h和租置屋h的出租單位,房委會會在重鋪電線工程開始前會向租置屋h的業主立案法團和租戶簡述工程,租置屋h業主若有需要都可以與房委會合作的承辦商接洽。
劉江華昨日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指近日有市民向他反映,有租置屋h的單位發生漏電事故,當中不少事故與電線日漸老化有關,但租置戶大多數是低收入人士難以自資更換電力裝置,需要面對隨時發生漏電事故的威脅,問鄭汝樺會否將「公屋單位室內電線重鋪」計劃的範圍擴展至租置屋h的租置單位。
鄭汝樺回應說,更換公屋單位內的明線及相關電力設備,例如配電箱、燈掣和加裝供電插座屬於「公屋單位室內電線重鋪」計劃的工程範圍,但該計劃只覆蓋全港約100個公共屋h及租置屋h使用明線的出租公屋單位。至於在出租公屋單位以外屬於公共設施的電線,有關租置屋h的業主立案法團須根據法例定時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房委會在相關租置屋h管理委員會的代表亦會於重鋪出租公屋單位內電線之前,向相關租置屋h的業主立案法團及租戶簡述工程目的及有關工序事項。
劉江華承認,公屋業主有責任自資更換電線,但希望政府考慮和業主法團商量,用相宜價錢為業主更換電力設備。鄭汝樺說,仍然使用明線的公屋單位,都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或以前落成,當局預計未來10年會按樓齡逐步為所有用明線的公屋單位完成更換電力裝置,而在租置屋h進行工程前當局會通知租置屋h的業主立案法團,看看有沒有業主需要承辦商為他們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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