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根據《議事規則》賦予的權力,為無休止的「拉布戰」設限,但「人民力量」要求就1,306項瑣碎無聊的修正案逐次響鐘記名表決,至少虛耗議會約50小時。有議員昨日要求主席重新檢視《議事規則》以簡化表決程序,但曾鈺成經與法律顧問商討後認為,應跟隨一貫做法,即凡有議員提出記名表決,他就會提出有關命令。
兩天僅否決280項修訂
至昨晚10時,立法會否決了近280項修訂,會議下周三上午11時續會,將表決其餘逾千項修訂,預計尚需時數天。
立法會昨日復會就議席出缺安排的千多項修訂繼續進行表決,不忿被「剪布」的「人民力量」陳偉業逐次提出鳴鐘記名表決,變相綑綁建制派議員長期留守議事堂投票。其間,金融服務界的詹培忠慨嘆「沒有理由被罰坐幾天」,故指出《議事規則》第四十七條列明,在議員質疑主席的判斷,主席才需要進行記名表決,認為現時議員投票意向非常清晰,主席裁定的表決結果不會有爭議,故毋須就每項修正案記名表決。旅遊界謝偉俊發言支持詹培忠觀點。但陳偉業揚言,不能「剝奪」記名投票權利。
曾鈺成在休會時與法律顧問商討,並得到秘書處證實,以往未有主席不同意記名表決先例,故他認為應跟隨一貫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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