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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復會,至昨晚10時,兩天僅否決了近280項「無聊」修訂,要完成其餘逾千項表決,預計尚需時數天。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晨因黃色暴雨決定押後會議半小時,避免因議員遲到而流會,但連日失職缺席會議的反對派卻無限上綱指這是「政治決定」。曾鈺成認為,日前終止辯論惹起部分議員對他不滿,連帶因天氣原因更改會議時間這類正常決定也遭質疑;他重申,押後會議沒有政治動機,是按自己認為對議會最好的考慮秉公辦理。
曾鈺成:有權決定會議時間
立法會昨日原定早上9時復會,但很多議員因天氣及交通問題,向秘書處表明未能準時出席,故曾鈺成決定把會議順延至9時半開始,秘書處以短訊通知議員相關安排。「人民力量」的陳偉業在復會後,即聲言曾鈺成延遲開會「有偏幫政府之嫌,等同足球賽吹黑哨的效果」,要求解釋原因。曾鈺成表示,除非有議員希望流會,否則在極有可能流會時應該考慮更改會議時間,而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主席有權決定會議時間,他的決定並非偏幫政府,而是要維護立法會有效運作。
反對派屈阿曾偏幫「棄做球證」
會議其後如常進行,直至中午,一眾借「杯葛會議」而失職缺席的反對派重返會議廳,與曾鈺成辯論押後會議的做法。民主黨的李永達聲稱,曾鈺成「放棄做球證」卻成為「負擔政治任務的球員」,又指內務守則列明在黃色暴雨下會議應如常舉行,倘民主黨8名議員遲到,議會亦不應押後。公民黨的吳靄儀亦插一腳稱,《議事規則》未有提及對主席提出「不信任動議」的安排,要求主席根據日前終止會議時引用的第九十二條闡述程序。
曾鈺成坦言,對因押後會議半小時而被質疑有違政治中立「警惕性不足」,亦令他大開眼界,他會「經一事、長一智」,日後遇上類似情況會更審慎,並希望透過日後合作,以行動證明沒有個人意圖。但他亦強調,決定不存在「政治傾向的遷就」,而是根據《基本法》行使立法會主席的權責,《議事規則》亦訂明主席決定會議日期及時間後,可隨時押後或提前開會,大家毋須視押後會議為重大政治問題。
但民主黨及公民黨繼續糾纏,民建聯的劉江華揶揄反對派在9時半不參與會議,卻於12時進入議事廳再提出質疑,「3個小時後又有遲到的議員提出質疑,又是否再討論?」他呼籲反對派不要再缺席會議,否則對堅守崗位的同事不公平。
議員發言是否無聊公眾自有判斷
在一輪爭辯後,曾鈺成提出恢復就議席出缺修正案進行表決,強調議員在公開會議的發言是強詞奪理,還是言之成理,以致他的決定是「違反《議事規則》或獨斷獨行,或如一些議員指我失驚無神埥蠙戚J來」,公眾自有判斷。他其後在記者會上稱,過去議會也曾因大雨更改開會時間,認為是平常事並非獨裁,倘議員對此有大意見,日後或考慮不改時間。又指作為主席有責任在安排上盡量減少流會,無論流會的原因是有意、偶然或因為客觀環境,強調自己不是刻意為政府或法案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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