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人民力量」執委李偉儀就候任特首辦聘請非本港永久居民陳冉擔任項目主任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高等法院決定押後至下月12日處理。
法官林文瀚昨稱,雖然《基本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但有兩種例外情況,包括外籍人士出任公務員,或屬於某一職級以下則不受限制,又指是次案件的爭議點並非陳冉是否獲聘,不存在任何迫切性,故要求雙方提交更多資料。他相信,是次聆訊不會在6月30日前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