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嘉露)投訴公立醫院醫療疏忽的個案屢見不鮮,過去5年醫管局接獲醫療疏忽的申索個案累積達622宗,每年平均124.4宗。過去5年,達成庭外和解的申索個案共有118宗,佔整體18.99%,涉及賠償金額達3,960萬元;其他相關開支如法律費用等亦高達1,777萬元。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醫管局在收到醫療事故的申索個案,一般會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向病人作出回應及解釋,部分申索人或會不再進行申索。周一嶽又指,若法庭程序已展開,醫管局會委派律師作辯,並進行調解及商討和解等。
據醫管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5年,該局接獲的醫療疏忽申索個案共有622宗,每年宗數介乎86宗至150宗,以最多個案的2009年為例,因醫療疏忽遭申索個案便有150宗,其中達成庭外和解的個案有29宗,佔19.3%,共涉及680萬元賠償。過去5年,病人或家屬成功申索的賠償金額達3,960萬元,而其他相關開支包括1,770萬元法律費用及7萬元支付調解員費用。
雖然醫療疏忽申索個案近年有下降的趨勢,由2007年的133宗跌至2011年的86宗,但由於不少病人未必即時申索,以致當局公布的數據有滯後因素,例如截至2011年底,當局接獲133宗有關2007年發生的事故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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