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幼稚園女教師的專業,一定要以穿裙子表現?有幼稚園女教師近日投訴指,其所屬幼兒教育機構以「專業形象」為由,強烈建議女教師每日穿著裙子回校。該教師表示,因要蹲下照顧小朋友,穿裙容易走光,而且即使只是幼稚園,也有部分貪玩學生比拚誰先看到教師穿甚麼顏色內褲,令其非常尷尬。有教育界人士指校方建議帶有威嚇性,批評其以穿裙或褲衡量教師是否專業做法不當。
建議如規矩 教師無得揀
於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屬下幼園任教的陳老師(化名)向香港文匯報投訴其學校限制女教師衣著,她表示,校方的官方說法是「建議」教師因應專業形象而穿裙子,但實際上與「規矩」無異,「雖然沒有人說過穿褲回校會有甚麼後果,但早在入職時校方已清楚告知我們衣著要求,大家為免麻煩只可以選擇遵守,校內也沒有女教師穿褲回校」。陳老師又稱,校方為其「建議」提出一系列例外情況,包括氣溫過低或學校有特別活動時才可改穿褲子,說明教師基本「無得揀」,「如果真只是『建議』,根本不需要提例外,或只列明『衣著端莊』便可以了」。
著裙易走光 頑童看內褲
陳老師批評,校方的要求既不合理亦不方便,特別是幼稚園工作要照顧小朋友,穿長裙非常不便,又「因為很多時要蹲下,很容易走光」。她又稱,雖然學生均是幾歲小童,但亦有部分人因好奇貪玩,刻意比拚偷看教師內褲顏色,更會向其他同學「宣揚」,令她大感尷尬。她希望校方可以體諒女教師,鼓勵她們裙褲皆可。
穿褲上班 須向校長解釋
基督教服務處兒童發展及教育核心業務總監曾甘秀雲表示,因褲子種類繁多,為顯現教學團隊一致及專業形象,便建議女教師應穿裙子。她承認,偶爾有聽過女教師指穿裙教學不方便,但有關建議是由各學校全體員工共同商議,最終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假如個別教師覺得不方便,想穿褲子上班,也可以向校長解釋」。她表示,機構屬校每年都會檢討其行政規定,如教師有意見也可於檢討時提出。
涉歧視 教界批做法不當
香港女教師協會主席周蘿茜批評,學校不應以穿裙或褲去衡量教師是否專業,特別是幼稚園教師要照顧小朋友,常常要蹲下,衣著方面更應以方便工作為主。她又指,校方「強烈建議」教師穿裙上班,其實已有些威嚇性,做法不當,「教師固然應尊重自己衣著,但校方也應信任教師的選擇」。
平機會發言人回應指,不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僱主「應只在工作上必須而且合理時,方制定一套儀容守則」,而政策不應使某一性別人士受到任何較差的待遇或遭受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