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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粵劇和粵曲,用「拍和」來形容樂隊和唱者的關係,因為粵劇樂隊傳統伴奏手法以「追腔」為主,唱者先唱,頭架隨著拉出相同或相近的旋律,其他樂隊成員可以與頭架同一時間演奏,也可以遲一點才加入,所以「追腔」又可稱為「隨奏」、「追奏」。演唱者和頭架一唱一「拍」,其他樂器隨而「和」著主奏樂器的旋律加入伴奏行列,以「拍和」一詞形容,非常貼切和傳神。
新中國成立以後,內地粵劇工作者對粵劇音樂和樂隊進行革新工作。五十年代後期,在《春香傳》、《劉胡蘭》等粵劇,開始嘗試在原有的「補」、「引」、「搭」、「齊」、「隨」等傳統伴奏技巧的基礎上,用多聲部和聲的配器方式,為粵劇編寫伴奏音樂。到了創作粵劇《沙家�慼n、《紅色娘子軍》等劇目,粵劇音樂工作者進一步使用複調、對位,甚至主調和複調相結合的西洋配器法,使粵劇的伴奏音樂「音型化」,或我們口頭常說的「交響樂化」。由於運用多聲部和聲的配器手法,樂隊就有必要增加中、低音樂器,於是有「混合樂隊」的出現,樂手人數可多達四、五十人。
其實,單是和聲的出現,已大大改變樂隊和唱者的關係。簡單地說,和聲指高、中、低樂器在相同的時間演奏出和諧的音符,因此,不同的樂器無論時值、拍子和演奏速度都要「依譜辦事」和傳統充滿自由主義色彩的拍和,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態度」。
粵劇音樂可以進行西洋式的配器法,有賴樂隊加入西洋樂器,因為粵劇樂隊本來沒有中、低音樂器。陳非儂先生在《粵劇六十年》一書說,一九二零年以前粵劇的伴奏樂器,原來只有二絃、竹提琴、揚琴、椰胡、月琴、喉管、簫、笛等,主要是高音樂器。到了一九二二年,他在「梨園樂」首先使用小提琴(戲班慣稱「梵鈴」),也是西洋樂器加入粵劇伴奏的第一種樂器。一九二四年,馬師曾在「大羅天」率先引進「昔士風」;大約到一九三四年,薛覺先在「覺先聲」開始使用電結他和小號。隨後更多中、低音樂器陸續加入粵劇樂隊,例如:中胡、中阮、大胡或大提琴等。根據賴伯疆、黃鏡明著的《粵劇史》記載,內地在一九五二年全國戲曲匯演以後,對粵劇樂隊的樂器組合進行了整頓,增加了一些中音、低音樂器,保留了小提琴、色士風等西洋樂器,淘汰電結他、爵士鼓等不易統一風格的西洋樂器,於是管絃樂化粵劇樂隊的組織形式穩定下來,也為日後粵劇音樂伴奏使用多聲部和聲配器、複調、對位,甚至主調和複調相結合的西洋配器法定下基礎。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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