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已頒令清場,但「佔領中環」人士卻堅持不肯離開,是否已構成藐視法庭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事件並不能簡單的以對或錯來處理,需視乎當時的實際情節作理性判斷,例如當抗議人士不合作,情緒高漲,執達吏可使用適當方法,包括將抗議人士抬離現場,過程難免會有肢體接觸,包括反抗,推拉及叫囂等,只要行為不過火,例如以物件襲擊對方或傷人等暴力行為,當局一般都會以克制及容忍的態度理性處理,不作追究,以免再激化事件。
須理性處理或申禁制令
陸偉雄續稱,如在清場後抗議人士又再返回現場拒絕離開,有關方面除可利用圍板等方法將現場圍封外,亦可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相關人士出現,總之必須理性處理。慶幸目前事件未演變成暴力等過激行為,否則情況會更為複雜。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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