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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港為周凱旋作證的李嘉誠基金汕頭大學的顧問蕭澤麗(左)及前中國教育部副部長韋鈺(右)。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女商人周凱旋指內地雜誌《財經》前年報道她給予內地官員50萬美元,以答謝對方審批長江實業的內地項目,構成誹謗及嚴重損害她的聲譽,昨興訟高等法院向《財經》的香港發行商財訊傳媒集團(0205)索償,金額由法官評定。
不滿指付50萬美元「諮詢費」
周凱旋不滿2010年6月7日出版的第二百六十五期《財經》,指她曾經支付內地官員50萬美元「諮詢費」,以答謝對方在審批長江實業相關項目中給予幫助,有指控她行賄的意思。
代表周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陳詞指,答辯人財訊傳媒集團並沒有以「有理可據」作為辯護理由,即沒有辯稱報道內容是真確,且周於2010年曾經就同一篇報道,入稟北京朝陽法院控告《財經》在內地的出版商北京《財經》雜誌社有限公司,以及《財經網》的營運者北京和訊在線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發布誹謗言論,並於去年底獲判勝訴。莫樹聯認為答辯人作為《財經》的香港發行商,同樣要就誹謗的報道負責,雖然周曾經發律師信要求答辯人刊登更正聲明或道歉啟事,但不獲理會。
莫指周熱心內地慈善事業,報道嚴重損害周的聲譽,但周昨並無現身法庭或出庭作供,只傳召前中國教育部副部長韋鈺及李嘉誠基金汕頭大學的顧問蕭澤麗作供。韋鈺指周多年來合共捐出7千多萬人民幣與她合作推行慈善計劃,其中1千萬元是協助培訓貧困地區的女教師,其後李嘉誠再撥出1億人民幣將計劃擴展,韋讚揚周出錢出力,投放很多感情在慈善項目上。
答辯人:派發前不會查內容
答辯人辯稱是無意發布誹謗的報道,其公司秘書蔣尚信昨供稱公司只是《財經》的廣告代理,並負責將雜誌派發給香港、澳門及海外的訂戶,派發前不會檢查雜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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