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思諾)教育局在上月底發表諮詢文件,就檢討及修訂規管本港專上教育的《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收集公眾意見。教育局昨日邀請各自資專上院校的代表出席有關檢討的諮詢會議。據了解,會議氣氛良好,各院校代表、校長一致贊成諮詢文件就條例作8個方面修訂的建議。
教育局昨日與各大專院校就有關《專上學院條例》修訂舉行諮詢會議。有參與會議的院校校長透露,會議氣氛非常好,各院校代表、校長一致贊成該條例8方面的修訂。而教育局官員在會議上表示,不會一次過對條例作出修改,而希望可以逐步進行修訂。
公眾諮詢月中截止
教育局早前建議就上述條例作8方面的修訂,包括針對涵蓋2年至3年制的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當局擬刪除註冊專上學院須提供「最少4年」主修課程的規定;刪除及簡化課程修讀期、收生年齡及學歷要求;簡化頒授學位資格程序,不再需要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等。局方已就各修訂向公眾諮詢,截止日期為今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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