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出現了一種內地與香港文化對峙的局面。筆者最近在課堂上教授中國官方文字「簡化字」時,深深體會到少年人對於中國文化的誤解。有些學生稱「簡化字」為「殘體字」,部分沒表達意見的學生則在旁竊笑,可想而知,學生對於「簡化字」的認識不足而有此謬論。
聯合國六種工作語言之一
漢字簡化工作始於1955年,當中經過多次嚴謹且認真的討論和修改,至1986年發表了《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的國際地位甚高,在聯合國,它是六種工作語言之一。在2001年1月1日起,我國亦把它成為規範漢字,可見簡化字的重要性。如果我們視之為殘缺的、有問題的文字體系,這對我國官方文字的評價不甚公平。
其實,漢字(包括繁體字及簡化字)是不是表意文字仍在學術界爭論著,從「六書」造字法中,學術界已質疑形聲、假借及轉注的表意功能。我們實實在在沒法就零星漢字為例子就否定簡化字的重要性及其用法,更不可能為簡化字配上「殘體」的惡名。
簡化字八種構成方法
錢玄同在《簡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分析了簡化字的八種構成方法:
1. 粗具框廓,如「壽」作「u」;
2. 採用草書,如「東」作「痋v;
3. 僅存部分,如「聲」作「\」;
4. 簡筆替代,如「觀」作「观」;
5. 採用古體,如「禮」作「驉v;
6. 音符從簡,如「燈」作「齱v;
7. 別造簡體,如「嚮」作「向」;
8. 假借他字,如「義」作「憛v。
就以上法則看來,第一法則比起原字更能表意,更能把事物形象表現出來;部分更把漢字重新製造,把當中意思加強,如「眾」(眾)、「從」(從),不是更能反映該字的意思嗎?部分更是採用古字的(見第五法則),可見,我們不能以偏概全評論簡化字為殘體。
漢字經隸變失表意
另外,漢字經過隸變之後,部分漢字出現了重複表意部分,如「採」的偏旁;有些文字部件如「火」的變化型出現多義現象,如「煮」下的四點代表火,但「魚」「鳥」這些以象形為造字法的文字卻因隸變而共用四點。這不是同樣使漢字失去表意功能嗎?所以,即使漢字未有符合表意功能,也不完全是因為簡化字的出現而形成。
不論我們對於內地同胞的行為有何意見,不論我們對於內地文化差異而產生任何深層次矛盾,我們還是應該持平公正地對待規範文字,不應武斷地為正式文字冠上惡名。 ■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 語言傳意學部講師 廖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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