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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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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言論非攻擊港司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2-1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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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支持香港經濟發展,香港也要增強本身競爭力。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在一學術講座上提到香港司法機構對《基本法》認識不深,被香港反對派政客及傳媒圍攻指是「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饒戈平直言,對梁愛詩的言論被圍攻,感到很震驚,形容這種做法是壓制梁愛詩的言論自由,又不認同前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所說法治正面臨暴風雨,指不能把對一些法院工作的批評意見擴大或彎曲為一種對司法的攻擊,這恐怕是不符合事實的。

如同港人可以批評中央

 饒戈平在訪問中指出,不管從香港居民的法律地位,或職業地位來講,梁愛詩都享有香港法律包括《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利。「她就一個特定的社會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發表自己的評論,她是在行使自己的正當權利,是無可厚非的,就如有人有權批評中央政府一樣,有發表批評中央政府的言論自由。」

 他批評,有人對梁愛詩的有關言論圍攻,是在壓制她的言論自由,「在一個法治社會,對法律的理解和運作,不能隨意採用雙重標準,或者選擇性地使用法律」。對於一個有爭議的社會或政治問題,如果偏袒、縱容一方的言論,而打擊或禁止另一方的言論,「這種做法本身在我看來是對法治精神的破壞,是對居民的權利自由的一種侵犯」。

 對於梁愛詩提出香港部分法官不熟悉內地與香港關係等情況,饒戈平認同這種說法,指在實踐中,的確存在著個別的外籍法官對於中央與香港關係,對與香港相關的中國法律不太熟悉,影響他們判案,是存在不足的。「就如同在回歸前,在香港法院的法官,他們不但要了解香港法律,也要了解與香港相關的英國法律,難道要他們了解英國法律,就是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嗎﹖就是對他們提出過高要求嗎﹖這顯然是站不住的。」

 ■徐海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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