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16歲學生向網友買下針孔攝錄機,帶回校偷拍逾10名女同學裙底春光後,向對方「分享」傑作,及被拍女同學的facebook資料。不料網友乘虛而入,脅迫其再購入一部逾萬元攝錄機,否則便張揚其事。學生無奈惟有自動投案,並舉報該名網友勒索。涉案網友被控一項勒索罪,暫無須答辯,還柙候訊。
控罪指,無業被告嚴浩文(21歲),於本年12月17日,為使自己得益而要求16歲關姓學生交出16,400元。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