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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香港男子朱某在深圳一家休閒中心結識女友,交往4個月後稱要買房給女友。不過,由於沒有經濟能力,朱某竟然想出報假警,謊稱被搶200萬元的借口以搪塞女友。目前,朱某已被深圳警方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本月10日晚上7時,朱某到深圳福強派出所報案,稱於下午2時35分許,攜帶200萬元港幣現金從皇崗口岸聯檢大樓過關,隨後在皇崗口岸上了一輛出租車,準備到福田口岸某小區一次性付款買樓。在乘坐的士途中,車輛停靠在路邊,被兩名男子拉上另一部車,攜帶的200萬元港幣現金被搶,幾個小時後,自己被丟在福田區福強路路邊。朱某稱,這200萬元港幣是其母親去世後,在香港領取到的保險金,打算用來給女朋友買樓,要求警方盡快破案,為其追回損失。
訛稱母保金賠償 揭充「大頭鬼」
其後,福強派出所成立專案組偵查,卻發現案件疑點較多。朱某攜帶大量現金過境,卻未能提供任何取款手續。其稱200萬港幣是保險公司賠償給母親的保險金,卻不能提供到保險公司領取的憑證。同時,警方每次讓朱某回憶案發細節,朱某都說忘記了。
深圳警方展開偵查,發現朱某在10日下午2時從皇崗口岸過關後,就一直呆在某家休閒中心,直到報警。隨後,專案組約談朱某,在證據面前,朱某承認報假案。
據警方稱,朱某之所以報假案,是因為他承諾要在深圳買樓送女友,房價大概200萬元港幣,但朱某並無此經濟能力,只能編個200萬元港幣被搶的故事騙女朋友,以此搪塞過關。朱某被以謊報警情依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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