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 博士
新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滿腹大計,要搞廢物回收,日前已推出飲品玻璃樽回收計劃的諮詢文件,希望將來可以回收70%的飲品玻璃樽。
好些國家皆採用強制回收,否則罰款或有償回收的方法來回收飲品玻璃樽。但是香港特區政府經過計算之後,認為強制回收及有償回收的行政成本太高,因此決定以自願性質無償回收的方法來推行。
香港人的環保意識是否已達到這麼高的水平,使到政府可以回收70%的飲品玻璃樽?我沒那麼樂觀。相信除了食肆之外,沒有多少買回家飲用的玻璃樽可以成功回收。因為回收商不可能逐家逐戶地回收,得靠消費者自己將玻璃樽送到指定的回收處。有多少人願意花時間做這種無償的事?對食肆而言,回收商也必須每天至少一次前往收集,否則相信食肆寧可將玻璃樽當垃圾丟掉,因為香港租金太貴,用後的玻璃樽存放在食肆的成本太高,食肆不可能無償地做這樣的事。我覺得黃局長是太過樂觀了。
政府之所以如此樂觀,是因為政府認為港人的環保意識很高。過去沒有推行玻璃樽回收,是因為沒有人從事回收的生意,因此政府建議向飲品供應商徵收每公升飲品1元的費用,每年可收取5千萬元至1億元。這筆錢可用來招標聘用承包商來進行「一條龍」的回收服務,包括派車至各食肆及回收處回收玻璃樽,以及將玻璃樽還原成玻璃砂以製造玻璃環保磚。
徵收1元費用勞民傷財
因為回收是無償回收,所以飲品供應商所付的每公升1元的費用也成了環保稅,是不能回收的。葡萄酒商已表示反對,認為這是重新徵收酒稅。當然,每公升1元的稅比當年的酒稅是低得多。不過,我認為既然回收是自願的,是無償回收,向飲品供應商徵收每公升1元的稅相對於政府的整體收入而言,是微不足道的,政府是否有必要加重飲品供應商的成本?對價格比較高的酒商而言,每公升1元是小數目,對價格比較低的軟性飲料,如汽水果汁而言,每公升1元的成本佔總成本的比例相當高,相信業界的反對聲音不小。我認為區區的5千萬至1億元,由政府庫房撥出是很容易的,不必勞民傷財;而且政府說回收商將以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回收及處理回收後的玻璃樽,那麼,這5千萬至1億元用來做什麼?難道是用來增聘公務員監察管理這些回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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