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推出多項紓困措施,其中公屋免租2個月將惠及數十萬個公屋租戶。不過,免租包括富戶在內,意味著連月薪高達8萬元的長毛也可雨露均霑,省回2個月的租金,說多談不上,也應足夠去蘭桂坊喝個爛醉如泥。
然而,長毛一邊老實不客氣的享受免租優惠,一邊卻繼續變身「為弱勢發聲的社運鬥士」,在議會上大喊口號,大肆撒野,指政府坐擁巨額儲備,卻沒有考慮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做法不能接受。他又說不排除在財委會中拉布,除非特首承諾任內會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否則就要承擔結果云云,並向曾俊華拋枕頭抗議,最後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趕離會議廳。高喊口號,做政治騷是長毛的主要工作,但這次表演卻令人大倒胃口,原因是他其身不正,濫用福利,但轉過頭而扮演抗爭鬥士,試問如何令人信服?
長毛一直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但既然要當抗爭鬥士,就算不能安貧樂道,粗茶淡飯不改其樂,至少都不應夜夜笙歌,侵佔社會福利自肥。然而,他擔任立法會議員這麼多年,薪金早已超出入住公屋限額多倍,如果他真的是為弱勢爭權益爭取平等,理應做出榜樣,自願交出公屋單位讓有需要人士上樓,而他大可利用薪津租住其他單位。但他多年來卻一直死霸公屋不肯遷出,變相濫用公屋福利,加上立法會的豐厚薪津,等於享受了雙重福利。試想一個月賺8萬元的「社運鬥士」,只需花千多兩千元在租金之上,手頭之寬裕相信不少中產市民都自嘆不如,真正為弱勢的鬥士,怎可能會如此?
長毛辯稱不退回公屋是因為立法會議員4年一屆,不知道能否繼續當選,如果退回單位又選舉輸了將無家可歸云云。這明顯是詭辯,也暴露其自私逐利的本質。因為全世界都沒有一份工能夠擔保可以做一世,任何工作都有風險,然則公屋住戶就可以此為由不退回公屋?現在長毛更可受惠於預算案免租2個月,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但他從來沒有主動提出將這些「意外之財」捐出去「濟弱扶傾」,反而是袋袋平安,這種不會放過任何一分一毫利益的貪婪之徒,有什麼資格去批評特區政府?
長毛的偶像哲古華拉曾經說過:「哪裡有貧困,哪裡就有我!」但對長毛來說,卻是「哪裡有著數,哪裡就有我!」可笑的是《蘋果日報》每日有大量文章為長毛塗脂抹粉,所謂「社運鬥士」原來就是這樣製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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