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外傭居港權案審訊歷時兩年,特區終審法院終於昨日裁定,外傭在香港居留性質有限制,不符合資格申請居港權。香港法律界普遍表示歡迎。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日指,特區終院已經接納了律政司的普通法的論據,法院可以就外傭居港權案自行判決,故毋須再提請人大解釋,「今次法院判決,看到她(終院)接受了特區政府關於普通法的論據,不需要以釋法處理問題,我想一般的法律界人士,都會認為是正確決定。而由於法院已經考慮案件可以用普通法解釋《基本法》,政府亦會考慮到釋法會有怎樣的反效果或受到的社會批評,我估計政府就『雙非嬰兒』居港權提請人大釋法的可能性非常低」。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則指,「終審法院表明以普通法原則處理通常居港定義,已經再無任何基礎處理提請人大釋法的問題,為此法院認為毋須釋法是合理決定,更無任何爭議性」。
兩律師會表態 阻政府提請
另外,香港律師會昨日發表聲明,指社會上有人關注,倘人大常委對《基本法》作出過多解釋,會損害司法獨立和法治,呼籲政府不要因為是案另行主動提請人大常委就《基本法》作出解釋。香港大律師公會亦發表聲明,承認公眾關注雙非問題,認為特區政府應以法律手段解決,但稱當局倘決定自行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將對香港的法治「產生極為負面的影響」,應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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