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成立公民黨的核心成員張健利、李志喜、吳靄儀等,分別主理1999年的吳嘉玲案、2001年的莊豐源案,導致近年雙非湧港,困擾香港社會民生多年,直至今屆特區政府採取「零配額」措施,問題稍為紓緩,惟未能徹底解決。在是次同樣由李志喜主導的外傭居權案中,律政司建議特區終審法院提請人大澄清1999年居港權的解釋中有關籌委會意見的效力問題,希望能在處理外傭居權的同時,一併解決雙非問題。最後,特區終審法院昨日裁定外傭不可享有居港權,消除了一大「潛在炸彈」,但由於終院拒絕提請人大澄清,令雙非問題仍未能得到徹底解決。
衝擊入境大樓釀傷亡慘劇
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人移居香港的嚴重危機,當時代表吳嘉玲的一方,就是其後籌組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及大律師吳靄儀。
在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法院判決入境處針對聲稱擁有居港權者的驅逐令的法理基礎不成立,更簽發了人身保護令狀,當時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正是後來成為公民黨核心成員、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逾期居港,並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更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莊豐源案」引發雙非湧港
特區政府於1999年提請人大釋法,解決了超過160萬名港人內地子女可能湧港的危機,但在2001年,終院在「莊豐源案」中裁定父母皆非港人但在香港出生者都可享有居港權,當時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同樣為李志喜。「莊豐源案」令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由2001年至2011年,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對香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
2010年12月,李志喜「再出招」,協助3名外傭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為外傭居港爭議掀起序幕,倘外傭一方勝訴並成為案例,多達40萬的外傭及其家人有可能取得居港權,將對香港福利、勞工、教育、醫療、公屋和人口政策帶來巨大衝擊。中長期而言,最壞結果是政府首次需增加1,382億元公共開支,其中每年經常性開支約增加237億元,失業率將推高至10%。
事實上,人大常委會1999年就居港權問題的解釋中,表示《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內的立法原意,已經體現於特區籌委會1996年通過關注實施《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意見內,而根據籌委會意見中的第一(五)部分,指根據特區政府的專項政策獲准留在香港者,不被視為在港「通常居住」,故根據籌委會的意見,外傭並不可以享有居港權。為此,律政司建議特區終院向人大常委會澄清籌委會的意見的法律效力問題。
反對派提動議圖干預司法
不過,在律政司於2012年12月11日傍晚將相關文件遞交予終院,《明報》就12月13日在頭版刊出報道,引述「法律界消息」披露了律政司的提請,懷疑有人洩密。儘管李志喜是外傭代表律師之一,但公民黨就毫不避嫌,大肆批評律政司此舉是試圖「影響法院判決」。12月14日,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動議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是次事件,試圖干預司法。最後,有關動議被否決。
不過,公民黨仍死心不息,於2013年1月6日再舉行研討會,繼續公開評論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其後更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所謂「捍衛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議案,肆意批評律政司提請人大釋法的申請。最後,有關議案在未獲大多數議員支持下被否決。
特區終審法院昨日裁定特區政府在外傭居港權問題上勝訴,阻截了數十萬外傭取得居港權可能帶來的衝擊,但終院拒提請人大常委會澄清。換言之,由公民黨大狀當年官司所搞出來的雙非問題,未來仍會繼續困擾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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