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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成為本地一大重要人力資源。 資料圖片
——今日香港+全球化
每逢公眾假期,香港遮打花園一帶都會聚集一大群菲律賓及印尼傭工席地而坐,一起聚會。由於外籍傭工人數眾多,布滿整個社區,「陣勢」蔚為壯觀。這已成為周日街頭一道亮麗風景。 ■胡潔人 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作者簡介: 胡潔人博士 現任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2009年獲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糾紛解決研究中心成員、中國奧斯特羅姆協會(Ostrom Society)會員、香港作家協會會員。發表中英文論文數篇。
新聞背景: 菲傭英語流利 港人愛聘
本港擁有大量外籍傭工,佔整體人口約3%,當中絕大部分是女性。外傭數字更呈上升趨勢,從2005年的223,394名,增至2010年3月的273,609人,升幅超過20%,當中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他們通常是家傭,住在僱主家中,煮食、清潔及照顧老孺等。
外傭在港歷史可追溯到上世紀70年代末,當時菲律賓的經濟非常不景氣,社會發生動盪,時任菲律賓總統迪南德.馬科斯決定修改勞工法,開放國門,允許國民到海外務工,旨在降低國內失業率及利用海外菲律賓勞工的匯款來改善國家經濟。數年後,菲律賓經濟因而得到大幅增長,該國政府遂在1978年後把海外勞工中介公司民營化,令匯款成為菲律賓經濟發展的基石,菲傭逐漸成為國際勞工市場的一支生力軍。到上世紀90年代,印尼和泰國政府也仿效菲律賓修改勞動法,向外輸出勞工。
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香港經濟起飛,大量婦女外出工作,聘用外籍家庭傭工也成為一種新潮流,甚至是當時的身份象徵。另外,由於大部分菲傭能操流利英語,介乎23歲到39歲,年輕力壯,較受香港僱主歡迎。(基礎級)
求助途徑多 工會可幫手
當外傭在港工作期間遇到問題,可循多個途徑獲得協助,其中最直接是透過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停。若未能解決,或僱主因破產而不能支付工資及其他款項,則會被轉介到法律援助署尋求協助。
另外一個重要途徑是聯繫菲律賓、印尼等國的駐港領事館和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印尼領事館總領事Teguh Wardoyo表示,他們與多個機構緊密合作,以保證印尼家傭在港工作的安全和合法權利。領事館還定期舉辦講座和為印尼在港傭工提供職業培訓,減少他們因文化差異而帶來的工作危機,並提高其應急、處事和工作能力。
在香港代表6個不同國籍家傭的工會已聯合起來,其中包括來自印尼、菲律賓、泰國和尼泊爾的外傭,於2010年11月成立的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Hong Kong Federation of Asian Domestic Workers Unions),為在港外傭爭取權益。(摘星級)
小知識:工資私隱受保障
港府為保障外傭的利益,設立一些僱主必須遵從的條例。僱傭雙方都要簽訂一個兩年合約,其中僱主必須遵從以下條件:
• 僱主月入須達15,000港元;
• 根據兩年標準僱傭合約,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免費膳食(或僱主可以膳食津貼代替,每月不少於875港元),以及傭工自原居地到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 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服務;
• 支付外傭的工資不能少過法定的每月3,920港元。
另外,外傭擁有的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則有:
• 只能在合約範圍內為僱主住所處理家務;
• 僱主不能要求或容許傭工為其他人士進行其他職務,否則該傭工及/或其教唆者將受刑事檢控,因此家傭不能同時被兩名僱主聘用;
• 在僱主家裡居住及工作時享有合理的私人空間及私隱;
• 每個星期享有不少於連續24小時的休息時間等。
尤其從1973年開始,香港外傭工資有一個由僱傭條例所規定的最低限制,這個「最低工資」也經歷一個適時調整的過程。通常外傭的最低工資會每年調整一次。在1999年,最低工資曾被下調5個百分比(190港元)。2003年,香港爆發沙士導致經濟下滑,港府把最低工資調低400港元到3,270港元,為歷來最大幅度一次。
其後再經幾次調整,至2012年調高至3,920港元,增幅4.8%。根據法例,若僱主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最高可被罰款350,000港元及入獄3年。
非禮禁廁被狗咬 人身自由受侵
儘管香港有一定法律保障外傭的合法權益,菲律賓、印尼等女傭在港工作期間受到侵犯及人身安全受威脅的個案屢見不鮮,如被要求延長工時、拖欠工資、受到僱主責罵、言語暴力甚至非禮等。更有不少人在惡劣生活環境下工作,如在傭主未起床前不可上廁所、喝水喉水,甚至有傭主因心情不佳而放狗咬家傭。截至2007年10月底,共有169名香港僱主被列入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的僱主「觀察名單」,他們暫時被禁止再聘請菲傭。不過,另一方面,香港僱主受害的個案也不相伯仲,如被謀殺、刺傷、嬰兒受虐等。(進階級)
概念鏈接:何謂勞工流動?
勞工流動(Labour Mobility)意指隨著全球化推進,世界各地勞工不斷移至其他地方務工,形成一種流動循環。
事實上,每個外勞都因不同原因遠赴其他地方工作,可從「拉力」(目的地誘發個人遷移的因素)和「推力」(原居地推動個人遷往其他地方的因素)來作分析。
推•收入不足餬口:不少住在貧窮地區的人以務農為生,農務工作辛苦,回報卻低,所賺金錢不足以支付日常醫療、教育等費用甚至家庭開支。天災更驅使農村人口前往城鎮或富裕國家打工。
推•缺乏工作機會:不少貧窮地區缺乏較佳的工作發展機會,驅使當地人前往較富裕地區尋找較佳的發展機會。另外,由於跨國公司把生產工序移往發展中國家,富裕國家的技術和行政管理人員在國內的工作發展機會相應減少,不少人移往發展中國家工作。
拉:就業機會更多:
• 在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不斷在交通較方便的沿海地區設立工廠,需要大量廉價勞工,吸引不少貧窮地區人口前往工作。另一方面,由於這些投資需要管理人員和技術勞工,也使富裕地區的專業人才流往發展中國家。
• 富裕國家由於生活水平提升,較少當地人願意從事社會地位較低的工作,如家傭等,這為貧窮國家提供就業機會。
拉:增廣見聞:
• 外出工作可為個人帶來經濟獨立的機會,建立自己生活空間。而對農村人口而言,可見識鄉村以外的世界。 ■參考來源:樂施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結|語|
外傭為港人照顧家庭,可謂本地一大重要勞動力資源。若能更好地維護僱主和外傭之間的關係,會更有利社會發展,因為港人可有更多時間和精力去發展其他事業,家人特別是老人和小孩也可得到專門照顧。而保障外傭的合法權益正是營造良好勞資關係的關鍵。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分析外傭來港工作的原因。
2. 根據上文,指出3個外傭在港工作可能遇到的問題。
3. 針對上題所述問題,建議外傭可以尋求協助的途徑和方法。
4. 你認為香港外傭和僱主的權益在何等程度上得到保障?解釋你的答案。
5. 假如你是外傭僱主組織代表,你會向港府提出甚麼訴求?試舉兩項並加以討論。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延伸閱讀:
1. 《開始僱傭關係時須注意的事項》,勞工處網頁,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FDHguide.pdf
2. 《常見問題─外籍家庭傭工》,入境處網頁,http://www.immd.gov.hk/tc/faq/foreign-domestic-helpers.html
3. 《查外傭勒死主人 警檢窗簾繩》,香港《文匯報》,2013-03-21,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3/21/HK1303210014.htm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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