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布敗訴覆核豁免被拒 須兼付立會律政司訟費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去年5月終止辯論議席出缺遞補機制的「拉布戰」後,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隨即兩度提出的司法覆核不獲受理,再入稟高等法院上訴庭要求豁免訟費,或只支付其中一部分。上訴庭昨日頒下書面判詞,裁定梁國雄要支付所有訟費,包括立法會及律政司兩方的訟費,但判詞沒有披露涉及的訟費金額。其實,梁國雄除了今次訟費外,尚有另一宗涉及特首選舉訴訟的訟費在身仍未解決,估計涉款最少以百萬元起計,而梁早在去年已自稱有可能因此被申請破產。
高院:看不到豁免理由
高等法院在判詞指出,立法會一方需要就曾鈺成作為主席的憲制角色及權力作辯護,律政司亦需要有代表在庭上,為立法會內部程序的修正案是否有效辯護,兩者並不相同,由於敗訴一方要兼付與訟各方的費用,所以裁定梁國雄要分別支付立法會及律政司兩方面的訟費,法庭又認為有關判決合理和公平,看不到豁免的理由,至於梁國雄提出訴訟是否有勝算,與訟費無關。
梁國雄於去年5月策動拉布戰,圖阻止立法會議席出缺遞補機制法案通過,遭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突襲「剪布」,梁國雄其後申請司法覆核被拒批出許可,他不服上訴再被駁回。梁之後再入稟高等法院上訴庭要求豁免訟費,或只支付其中一部分。
早有訟費纏身 稱無力支付
梁國雄除了今次的訟費外,尚有另一宗訴訟的訟費在身仍未解決。去年長毛與在特首選舉中落敗的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因質疑特首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發表了有關僭建的失實言論,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和申請司法覆核被拒後,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亦被駁回。其後終審法院裁定何俊仁及梁國雄須支付訟費,終院判詞指何梁二人投訴梁振英作失實或虛假聲明,最終法庭剔除申請及裁定勝訴機會不高,終院亦不批准上訴許可申請,故裁定何梁二人官司敗訴須支付訟費,金額有待評定,估算整體訴訟費至少是以百萬元計。
梁國雄當時即聲稱,沒有經濟能力支付有關訟費,雖然可以籌錢,但不會籌到太多,他當日亦表示「百分之百肯定」會被申請破產,這會令其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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