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廉署被審計署批評在一項國際活動的餐飲費開支超出上限,將晚膳費用當作宣傳費,又分單申報,避過開支上限。審計署長孫德基認為,廉署違反守則的精神,需要檢討制度。
根據廉政公署規定,除非廉政專員批准,否則每人晚餐的開支上限是450元。但是審計報告發現,廉署在國際廉政宣傳短片活動中有一場晚宴開支合共11萬元,包括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內,有111人出席,每人的費用逾千元,廉署卻將之撥入宣傳費以避過守則。另一場晚宴出席者的平均費用為523元,廉署指晚膳及甜品是2個獨立聚會,當2餐計,再一次避過上限。
孫德基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兩宗餐費的計算方法較為異常,強調是個別例子,但由於涉及原則問題,廉署要作回應及檢討,包括日後由部門首長審批開支指引,及如何將費用分類等,「並非一定違反規定,但因為整個項目是撥入宣傳費中,是有灰色地帶,違反了規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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