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中央不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做特首,與只接受愛國愛港人士做特首,可以說是同一種要求。那就是說,愛國愛港就是要同中央保持具建設性的合作關係,不搞對抗,不搞破壞。所有奉行民主選舉的地方都有提倡愛國精神。現在我們要探討的,應該是如何把它融入普選之中,而不是要排除愛國愛港。
反對派普遍對這種要求不滿意,特別是他們傾向把愛國愛港和不與中央對抗這兩個要求分開來理解;而建制派則傾向把兩者視作同一種東西來理解。然而,即使反對派把兩者分開來看待,反對派內部對這兩種東西也有不同的理解:第一種,是認同愛國愛港是特首的要求之一,但不認同不與中央對抗這一條;第二種,就是兩種都否定,認為特首不必愛國愛港,或愛港不等於愛國云云。第一種屬於溫和反對派,他們透過與中央對抗來向中央爭取最大的政治利益,但這亦表示,他們並不否定中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他們也不會不認同自己不愛國愛港。至少,如果有人罵他們分裂國家、搞「港獨」,他們還是會臉紅的。第二種屬於最堅實、最激進的反對派,他們是從根本上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央人民政府對中國的管治,甚至明目張膽地主張分裂國家。他們從理念上反對中國現行的政治制度。
混淆視聽 掩蓋反對中央本質
有趣的是,這兩種反對派是可以互相扮演的。一些敵視中央的人,會因為輿論壓力而假扮愛國愛港,卻會把概念扭曲成對他們自己有利、為他們所用的標準。同樣道理,他們對普選的解讀看似鮮明,實則糢糊不清。舉例說,他們所依仗的主要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說穿了就是妄圖以國際標準來凌駕《基本法》。然而,《公約》並非硬性的規條,在應用上,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有彈性,大原則就是國際公約不可以削弱國家主權。故此,國際公約都不會有具體的規定,而只有一些概念上的框架,目的就是希望各國按照實際的情況來具體落實,所以各國在確認《公約》方面都有不同的標準,根本不能說哪一個國家「最」符合《公約》。
經常自詡有政治知識和政治倫理的反對派,不知何故突然都變得糊塗了?「真普選」具體要達到甚麼程度才算是「真」?如果要照搬西方模式,那麼應該照搬哪一套西方模式?為甚麼某一套西方模式適合或不適合香港?這些問題,反對派不僅沒有向廣大香港市民交代,反而一開始就聚焦在「佔領中環」、反駁喬曉陽和其他建制派人士。他們轉移視線,故意把《公約》偽裝成「單一標準」強加於中國及其特區香港之上,又故意避談中央和香港之間的建設性關係。戰國名士張儀有名言:「不知而言為不智,知而不言為不忠。」他們是否忠於香港人呢?由此可見一斑。
現在,反對派流行一種說法,就是中央的普選底線把溫和反對派迫成激進。其實,中央的底線二十多年來都沒有改變,以前鄧小平說「愛國愛港」的標準,和今天喬曉陽所說的,沒有兩樣。這本來就不是秘密了,反對派以「陰謀論」來包裝這件眾所周知的事情,實在匪夷所思。
既然中央的底線從來不變,又何來突然逼迫溫和反對派變成激進呢?這就要返回本文開首的論述:不是有人突然改變了立場,而是他們偽裝溫和,其實一直幻想以自己的原則來取代《基本法》的規定,即把愛國愛港和不與中央對抗這兩個概念完全分開。然而,中央繼續堅守底線,粉碎了他們的主觀幻想,反而把他們思想上的矛盾表露無遺。要不要跟《基本法》?要不要承認愛國愛港是一種價值觀?要不要承認有需要與中央保持良好關係?而反對派為了遮掩這種一系列的思想矛盾,唯有訴諸非理性、激進的行為。
美國的民主也不能脫離愛國精神
對特首參選人有一些原則性的要求,不能說是不尊重民主。至於這些質素是甚麼,現階段各抒己見,公開討論,並無不妥。說來說去,就是為甚麼只有反對派有要求,而中央就不可以有意見呢?不過,反對派鼓吹「佔領中環」,以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來要挾中央,一開始就擺出一副不容討論的戰鬥姿態,硬要香港人接受他們的主張。他們的目的,不外乎搶奪輿論空間,甚至煽動混亂。如果不按照他們的意願來普選,他們寧可把香港破壞掉。由此可見,他們從來都不是真心愛國愛港的溫和反對派。
事實上,所有奉行民主選舉的地方都有提倡愛國精神。我無法想像如美國的民主脫離了愛國精神,會變成甚麼樣子。由於愛國並非容易量化的東西,我們要探討的,應該是如何把它融入普選之中,而不是要排除愛國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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