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蝶
香港每年都有很多電視和電影演員及歌星演出舞台劇,但自香港舞台劇獎設立二十二年以來,歌影視的藝人甚少獲獎。記憶所及,只有早期的黃秋生(他近十年參演的舞台劇好像連提名也落空)、胡美儀、曾江和廖啟智。曾經有人問為何其他演藝界的藝人獲提名或獲獎的機會這樣小,筆者亦曾被一個邀請電視演員演出的劇團問為何那位嘉賓演員的演技向被公認,但卻連獲提名的機會也沒有。
有人曾經給過這樣的解釋:評審們對影視藝人的要求較高,因為他們是專業演員。這可奇怪了,舞台演員不也是專業演員嗎?況且他們比影視演員更習慣舞台的表演方式,所以不是應該額外加分給面對陌生演出環境的影視演員才對嗎?跟著有人補充說,影視演員演戲好是其本分,是應該的,但卻沒有說出具體的理由。難道舞台演員演得好不也是其本分,是應該的嗎?觀眾看到一名舞台演員有優秀的演出原來純是幸運驅使?若是這樣去理解,豈不貶低舞台演員的這個專業?倘若說這話的人不是純為辯駁或惡意中傷,而是真的覺得影視演員的演戲功力根本就比舞台演員的優勝,那麼他的這個「印象」非常值得深入討論。討論重點不在於誰比誰優勝,而是為何會令人有這樣的感覺、其背後的意義和很多關於這兩類演員的研究和比較,如應如何評價二者的專業、表現和造詣;他們怎樣在社會上定位,社會又怎樣定位他們;他們的比較是否商業與藝術之爭的體現等問題。
我不知道其他評審對評鑑影視明星在舞台上演戲會否另有一套評分標準,我只知道我是純看他們在舞台上的表現。以今屆為例,我提名了三位影視演員,都是因為我覺得他們表現出色。結果有人獲獎,有人沒有入圍提名名單,可見其他評審有贊成我的看法,也有人不同意。
無論如何,我相信得獎結果是公正的,因為評審是將提名名單和投票名單直接送到會計師樓,由會計師點票的。我相信專業操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