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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一名38歲女子涉嫌於互聯網非法售賣懷疑含受管制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涉案產品為一款名為「FLUCORT f」的軟膏(見圖),標籤顯示該產品含有類固醇「氟輕松」(為第I部毒藥)及抗生素「新霉素」,但標籤無相關香港註冊編號。衛生署發言人稱,不適當使用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徵狀,而濫用抗生素可引致抗生素抗藥性。
衛生署早前接到市民投訴,於是展開調查揭發事件,調查仍然繼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根據《抗生素條例》(第137章),非法售賣或管有抗生素亦是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3萬元及監禁1年。
衛生署發言人說:「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的產品,或使用來源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附上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X代表數目字)。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可能未獲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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