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特首梁振英於日前到天水圍天晴社區會堂出席地區論壇時,場外一度出現混亂,報稱其成員被打的社民連及「人民力量」成員聲稱執勤警員「縱惡行兇,標準不一」,警方發言人昨日強調,有關言論與事實不符,指警方非常重視該等襲擊案件,並已適時採取果斷行動,至今共拘捕7人,並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
就天水圍天晴社區會堂外集會一名人士聲稱被襲擊事件,繼當日拘捕4名涉案人士外,警方昨日再拘捕多3名男子,令涉及事件的被捕人數增至7人。昨日被捕的3人分別為19歲、22歲和24歲,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獲准保釋,並於本月下旬到警署報到。同時,警方正通緝1名年約20歲至25歲的涉事男子,身高約1.75米,事發時身穿黑色短袖衫,啡色牛仔褲及白色鞋。
兩警員執行職務時受傷
警方昨日發表聲明指,當日下午在天水圍天晴社區會堂外舉行的公眾集會有500人出席,其間,警方接獲多宗突發事件報告,包括襲擊他人、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人意外受傷等,警務人員並已按當時情況採取果斷的相應行動,並公平公正地處理該等事件,有兩名警務人員更在執行職務時受傷。
聲明又指,大部分集會人士均守法及有秩序地表達意見,只有少數人士發生爭執而涉嫌使用暴力襲擊他人,警方並對這少數人作出不負責任及破壞法紀行為表示遺憾,並已適時採取果斷行動,至今共拘捕7人,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強調,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活動,並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故絕不會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絕不會視若無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