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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年輕女印傭不滿被女僱主責罵,在將軍澳都會�o女僱主寓所,以自己的尿液及洗底褲水「加料炮製」濃茶給女僱主飲用。女印傭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品罪名,昨被判入獄兩個月。
21歲被告Yuli Anita Sari聞判後,即時神情哀傷及以手掩面。控罪指她於6月24日在閻姓女僱主家中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即265毫升的液體包括茶葉及尿液等,意圖使閻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案情指,被告案發當天上午9時泡茶給女僱主,但女僱主覺得味道古怪,質問被告此杯茶是否給她喝,被告立即回應「是」。但後來承認用自己的尿液及洗過內褲的水混入茶中給她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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